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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山七院宣传印刷与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4-02-28

 2024年度中山七院宣传印刷与设计服务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38 17 00 分(北京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3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2024年度中山七院宣传印刷与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

2024ZFW0009

采购人及地址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最终中标人为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定标办法

根据综合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  130000  元

供应商资格

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365个日历日)。

服务属性: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服务期满或达到项目金额上限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续签条件为【优秀】。本项目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4年228日至2024年38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方式:邮件报名、邮件领取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现场答疑会

不组织。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先发送以下资料到邮箱lijiaqi@sysush.com,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邮件标题命名格式: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以下文件均须盖公章

1、投标公司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标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为招标文件领取人的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未缴交社保的说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保证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

5、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官网或政府专门权威网站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资料清单(含无违法或无违规记录的审批许可信息、法院被执行信息及警示信息,如前述三种信息在网站无法查询可不提供)。国家信用查询网站有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信用查询网站有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3118:30-9:00止(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7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正副本

投标文件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首页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全部装订成册,并与开标一览表分别装入文件袋密封,并都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采用A4纸印刷,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正、副本内容应保持一致,如发生不一致,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开标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4年3119:00(北京时间)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7会议室

采购方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55-81206231

公示官网网址

www.sysush.com

其他事项

  1. 报名如不足4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 供应商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其领取标书或取消投标资格;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授权书等证明文件必须具备相同投标人单位名称。
  4.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将项目内容进行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5. 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标,应于开标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未提供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
  6. 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中心

2024年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