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器官捐献流程和规范

2022-03-16

 

 

我国公民都依法享有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的权益,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流程,根据《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流程和规范(2019版)》,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器官捐献办公室制定本器官捐献流程和规范。

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主要流程包括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人道救助、捐献文书归档等8个环节,目前我院器官捐献主要流程包括其中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遗体处理、人道救助、捐献文书归档等6个环节简要流程图详见图1-2

 

1.报名登记流程与规范

 

我国公民依法享有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的权益,根据公民的健康状况,报名登记可分为生前报名登记和逝世后捐献申请两类。

1)生前报名登记

意向公民可在我院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电话:18033072693)、我院官网首页(http://www.sysush.com/)、我院微信公众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或器官捐献网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https://www.codac.org.cn/;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施予受”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站http://www.savelife.org.cn/)完成器官捐献登记手续。

2)逝世后捐献申请

由外伤或疾病导致不可逆脑损伤或脑死亡的公民,生前未表达器官捐献或未表达不同意器官捐献意愿,其直系亲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通过我院器官捐献办公室表达器官捐意愿,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并签署意见,同时提供说明捐献者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捐献办工作人员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捐献手续。

 

2.捐献评估流程与规范

 

当临床考虑不可逆脑损伤或脑死亡可能,主管医生及时申请脑死亡判定或不可逆脑损伤诊断。在我院神经医学中心脑死亡判定专家组充分评估下,宣布脑死亡或不可逆脑损伤诊断成立,方可视为潜在器官捐献者。主管医师告知亲属上述诊断后,本着尊重公民享有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权益的角度,可征询其直系亲属是否有器官捐献意愿,或通过我院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征询其直系亲属意愿。如亲属有器官捐献意愿,主管医师或器官捐献办公室积极联系广东省第七OPO组织(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成员,申请捐献评估专家对捐献者主要脏器功能和全身情况进行评估与维护。捐献办及深圳三院OPO工作人员仔细评估亲属器官捐献意愿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协助亲属办理器官捐献相关手续,深圳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办理器官捐献相关手续过程予以见证。

为了方便我院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对潜在器官捐献者的发现与评估,建议采取ABC-HOME评估方法,该方法分为初步评估(ABC)和进一步评估(HOME)两个步骤。如果通过初步评估,即可视为潜在器官捐献者,如通过进一步评估,即可认为符合器官捐献医学标准,可进行器官捐献确认。ABC-HOME评估方法详见表1

1 潜在器官捐献者ABC-HOME评估方法

初步评估(ABC

 

进一步评估(HOME

年龄

脑损伤、脑死亡

禁忌症

循环

 

病史

器官功能

用药

内环境

<65

GCS评分≤5

自主呼吸<12/

昏迷原因明确

艾滋病

颅外恶性肿瘤

全身性感染

收缩压、平均动脉压

中心静脉压

心肺复苏时间、次数

 

药物成瘾史

高血压病史

糖尿病史

ICU住院时间

肝肾功能

尿量

超声检查

X线胸片

血管活性药

利尿脱水药

电解质

pH

血红蛋白

白蛋白

GCS评分为格拉斯哥昏迷评分

 

3.捐献确认流程与规范

 

捐献评估后,如果潜在器官捐献者直系亲属都同意无偿器官捐献,捐献者直系亲属或委托人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和《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捐献者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直系亲属委托人均签字确认。深圳三院OPO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和深圳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见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署意见过程并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和《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签字确认。

OPO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负责查看能说明捐献者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或出生证明)、结婚证、直系亲属死亡证明、直系亲属委托书等,收集归档上述材料复印件。必要时,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可协助家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上述证明材料。完成上述证明材料查证归档工作后,器官捐献确认工作完成。

 

4.器官获取流程与规范

 

完成捐献确认后,捐献者主管医师与直系亲属或(和)委托人签署《终止治疗同意书》,如捐献者已判定脑死亡,主管医师应询问是否接受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如直系亲属或(和)委托人接受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并签署同意书后,主管医师适时宣布捐献者死亡。广东省第七OPO(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师向直系亲属或(和)委托人详细解释器官获取方式及脑死亡或心死亡器官获取对器官功能的能像,征询直系亲属或(和)委托人是否同意在脑死亡状态下进行器官获取,如同意脑死亡状态下进行器官获取,则签署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手术知情同意书(亲属意见栏:选择同意脑死亡状态下获取)。对不可逆脑损伤捐献者,则签署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手术知情同意书(亲属意见栏:选择同意心死亡后获取)。器官获取前,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提交人体器官捐献伦理审查申请书及相关捐献材料。伦理审查通过后OPO按《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内表达的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和(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见证器官获取全过程。器官获取过程中和获取之后,填写器官获取有关数据和手术记录。

 

5.器官分配与共享流程与规范

 

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捐献器官必须由OPO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hina Organ Transplant Response SystemCOTRS)进行分配与共享。捐献确认后,OPO专人将捐献者相关数据即时准确地录入到COTRS,至少在器官获取前6h以上触发预分配。OPO按预分配结果即时与移植医院取得联系,及时回复移植医院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帮助,选择恰当的器官获取时间,组织好器官获取团队。

我院目前尚无移植资质,没有OPO组织,不参与器官获取、器官分配与共享流程。其涉及的流程规范,由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OPO组织及器官获取团队进行,确保器官获取及分配过程规范,并填写相关人体捐献器官接受确认书。

完成器官移植后,深圳三院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完成登记表》存档,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和捐献者直系亲属身份证明材料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6.遗体处理流程与规范

 

捐献办及深圳三院OPO医务人员应尊重捐献者的尊严,对摘取器官完毕的遗体,应进行符合伦理规则的医学处理,认真缝合器官获取手术切口,放置访缺损组织替代物,恢复捐献者仪容。

对于有捐献遗体意愿者,由OPO或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协助联系接收单位,协助办理遗体移交手续。

对没有捐献遗体意愿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遗体,由我院手术室移交殡葬,OPO或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7.人道救助流程与规范

 

OPO、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各级红十字会、民政部门和慈善基金会等机构都可以对器官捐献者家庭进行人道救助。人道救助政策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医疗费用自付比例和国际惯例情况来制定。一般包括遗体殡葬费用,医疗费用自付部分、捐献过程亲属差旅和误工费用、贫困家庭人道救助等。器官捐献者的直系亲属或其委托人可向上述机构提交人道救助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经上述机构评估核定后,给予人道救助。人道救助可以不仅仅局限于经济救助形式,鼓励采取帮助就业、子女上学、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帮扶救助。

 

8.捐献文书归档流程与规范

 

深圳三院OPO将器官捐献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具体包括:捐献案例封面、编号、目录、捐献者基本资料、捐献者综合评估表、供者管理记录表、脑死亡或者不可逆脑损伤诊断资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终止治疗同意书、器官获取手术同意书、获取手术记录、捐献器官或组织去向说明、人体器官捐献见证书、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完成登记表、捐献者死亡医学证明、捐献者亲属身份证明材料、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证及脑损伤质控判定专家资质证书、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书。如使用了ECMO对捐献者进行支持,归档文书要包括ECMO知情同意书、ECMO操作记录。捐献相关资料根据供体分类不同而有所不同,心死亡和脑-心双死亡捐献者要归档威斯康星大学(University of WisconsinUW)评分系统记录表、心死亡过程生命体征、参数记录表、心死亡判定表。

C1.jpgC2.jpg

制定人:王  

审核人:刘琼珊

2022316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