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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2020-10-1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采用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0YB003

采购人及地址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最终遴选2家中标人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定标办法

商务条款及服务要求完全响应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为合格候选人,按照价格比重计算出来的总报价进行排序,价格最低两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为资格标,年度支付上限小于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供应商资格

条件

1)(中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中标人必须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并在承诺函中有体现。同时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日期:20201019日至20201023

报名方式: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sqy_yb_czz@126.com),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人指定邮箱。

现场答疑会

不组织。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报名日期:20201019日至20201023

报名方式: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sqy_yb_czz@126.com),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人指定邮箱。

报名材料: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先提交以下资料,方可领取招标文件。(以下文件均须盖公章)

(1)投标公司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中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且须具有项目资质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

(2)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标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标人必须提供政府官网或政府专门权威网站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资料清单(含无违法或无违规记录的审批许可信息、法院被执行信息及警示信息,如前述三种信息在网站无法查询可不提供)。国家信用查询网站有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深圳市政府采购信用查询网站有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

(5)中标人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

注意:

1)邮件主题需填写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全称(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司全称);且所有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版。

2)※如若出现以下情况将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出现缺漏或不符合要求;文件含报价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10268:45-9:1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具体地点待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正副本

投标文件陆份(1份正本、5份副本),投标文件首页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全部装订成册,并与开标一览表分别装入文件袋密封,并都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采用A4纸印刷,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正、副本内容应保持一致,如发生不一致,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开标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010269:30(北京时间)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采购方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926964184(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公示官网网址

www.sysush.com

其他事项

(1)报名如不足4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各供应商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实,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其领取标书或取消投标资格;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授权书等证明文件必须具备相同中标人单位名称;

(4)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标,应于开标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未提供的,将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按规定禁止其参与我院的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