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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北侧厂房、宿舍楼与CCU场地结构检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2020-07-08

中山七院北侧厂房、宿舍楼与CCU场地结构检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 2020-JJC-1010

我院拟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北侧厂房、宿舍楼与CCU场地结构检测项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知名品牌公司(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建筑面积(m2

单价(元/ m2

项目预算金额(元)

1

北侧厂房、宿舍楼与CCU场地结构检测项目

 

厂房及宿舍结构鉴定

15000

/

/

2

门诊楼东侧芯样强度

 250

/

/

3

 

97500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服务项目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进行结构检测过程中,需做好防护措施,不能因为检测而对原有结构的安全造成破坏;

2.结构检测的过程需要配合院方要求,不能因此影响院方的正常营业;

3.检测过程之中需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若因此发生个人安全问题,院方概不负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查机构认可证书,经营范围内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相关项目;

3.投标人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后15个日历日完成

(二)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完成所有项目检测出具报告后支付合同价款100%

(五)违约责任: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无法按合同规定工期内完成检测出具报告,每逾期1天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检测过程规范、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询价。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4、报价表

5、公司简介及联系方式

6、结构检测方案

7、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承诺函(格式不限)。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9:3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0年7月15日上午10:00行政楼会议室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