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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4-25

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

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1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 认定范围

符合国家颁布的《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2018年5月15日前(含15日)我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具备《教师法》规定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

1.学校固定编制教师、学生教育管理教师;

2.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流动编制临床教学人员;

3.学校合同聘用教师(原B-4教员、原B-6辅导员);

4有承担本科或研究生课堂教学任务的专职科研系列人员。

教辅人员、工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兼职的教师(企业单位人员、其他高校的行政、教辅人员)等不在此次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范围内。

  • 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一)中国公民身份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

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必须补修师范本科教学计划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已在高等学校或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并取得师范本科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举办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学习并取得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者,可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4.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职员培训基本要求。

5. 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1.2018年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9日至17日(系统开放时间:每天7:00—24:00)。申请人在申报日期内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资格认定栏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提交材料。申请人按附件4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3.申请人可自行到指定医院(附件2)体检,体检应遵循回避原则,在指定体检医院范围内选择非本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双面打印,贴上体检人近照,所在单位在确认其身份后在照片上加盖公章。体检时申请人需带上已盖公章的体检表及身份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学及心理学课程由申请人自行参加相应的培训与测试。

5.提供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的要求:

凭博士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提供博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⑵ 最后学历(或学位)毕业学校为中山大学的申请人可免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⑶ 其他申请人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6.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符合免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免交上述费用。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院系和附属医院可按实际情况自行收取考试费用。

7.材料报送。请各单位在2018年4月23日至25日期间按附件4的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学校教师发展中心104室(南校园东南区278栋),逾期不予受理。

8.请各单位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3)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按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附件:1.2018年中山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

2.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

3.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5.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样表)

7.  网上自助打印社保凭证的说明

8.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9.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84月2日

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018年中山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xls
附件2.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docx
附件3.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送材料具体要求.doc
附件5.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doc
附件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7.网上自助打印社保凭证的说明.docx
附件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9.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