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关于推迟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0-02-06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关于推迟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项目申请人: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进实施升级版改革,包括:把分类申请与评审试点扩大到全部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实施原创探索计划、调整限项申请规定、优化人才资助体系、重组部分学科申请代码等。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号)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等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接收

1.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中山七院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项目时间节点:

1)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延长至为202045日;

 

时间点

提交内容

主要要求

3月16日

(1)合作申请框架协议

(2)凡是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须提交生物安全证明材料

(1) 凡涉及中山大学以外合作单位的,应签订合作申请框架协议。

(2)生物安全证明开具程序及模板要求请联系方晴、魏雅臻

3月20-23日

所有涉及人体、动物的项目提交伦理申请表(附件1)

请申请人或科研秘书将伦理申请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zsqykyc_jhgl@163.com

3月20-26日

申请书的首次网上提交

科研处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因国家自然基金形式审查要求严格,请务必准时提交)
可提前提交进行审核、修改

3月27日-4月5日

完成申请书形式审查、修改与提交

项目申请者根据系统退回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再提交

 

注意:中山大学申请书报送需出具公函,以45日提交数据为准,逾期未提交者将不予受理,敬请留意!

 

3. 材料报送:

20205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注意:中山大学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请材料。

4.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1.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于116日起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通过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建立账号既往在外单位已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修改依托单位和所在院系所,请勿重新开户;

2. 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科研管理人员负责核实。

、申请人事项

1. 我校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按照申请须知中关于申请条件与材料、预算编报、科研诚信等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以及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sqxz/ (申请须知)

其中,2020年度项目申请指南中限项规定有较大调整,高级职称限项由原来3项调整为2人才计划互限政策亦有新规定。具体请见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sqgd/(限项申请规定)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07/(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08/(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关于在站博士后,请根据在站时间选择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05/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申请须知中关于预算编报的具体要求,认真编报项目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sqxz/ (申请须知)

3. 无论申请任何类型项目,请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指南面上项目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01/ (面上项目)

4. 凡是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项目,请于项目申请前签署合作申请框架协议”(附件2

5. 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回避专家名单,在线填写回避专家姓名及工作单位,无需再随纸质材料寄送。

6. 如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请广大科研人员在各类科研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伦理相关法律法规,弘扬科学精神,规范科研行为,在项目立项、评审和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恪守伦理原则,开展负责任的研究活动。其中,生命科学部和医学科学部有具体要求,请见指南面上项目部分。

四、其它事项

1. 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请提供申请书初稿信息部分(正文之前的页面),完成参与人员签字,再凭所在二级单位介绍信到我院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

2. 凡是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请尽早向我院报备有关材料。

3. 国自然基金委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提交申请,自然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请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按时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提前告知我处。

 

上述如有未尽或不明之处,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方晴、魏雅臻

电话:0755-81206284 0755-81206101 

办公地址:行政楼503

 

2020国自然附件 (右键点击“目标另存为”进行下载

 

 

 

科研与国际交流处

20202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