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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调整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的通知

2020-07-15

转发关于调整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工作要求,2020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初试由以往在各报考点统一组织调整为由各校自主组织。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初试环节调整为申请材料审核,复试环节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实施。现将申请材料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材料审核合格后,再以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1.请考生7月16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邮箱lwsw1993@163.com

2.考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1)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个人简历;

3)招生简章规定的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请先提供有效证明。考生在2020年9月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7)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3.上述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原件由考生留存,待正式录取后提交原件给研究生科检查。

二、材料要求

  考生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申请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和我院官网最新消息,主动与我科联系0755-23242106、lwsw1993@163.com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中山七院教育处研究生科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