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21SBK078 )
我院拟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采购 经腋窝免充气腔镜甲状腺手术器械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知名品牌公司(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货物清单
设备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万元) |
开放式拉钩(带冲洗头宽60) | 国产 | 支 | 1 | 9600 |
开放式拉钩(简易) | 国产 | 支 | 1 | 5600 |
悬吊装置固定器 | 国产 | 个 | 1 | 6400 |
悬吊卷链器 | 国产 | 个 | 1 | 6400 |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填写各项产品的单价、总单价及合计总价(项目及数量出现少报或多报、商品名称发生变化或不符合要求、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或单项总价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存在以上任一种情况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技术需求需要全部响应,商品名称及参数要求发生变化或不符合要求按投标无效处理;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或单项总价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如有不满足以上任一条要求,都将作废标处理。)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
1 | 经腋窝免充气腔镜甲状腺手术器械 | 1.经腋窝免充气腔镜甲状腺手术器械 | |
1.1.技术参数 | |||
1.1.1. 开放式拉钩(带冲洗头宽60) | |||
1.1.1.1. YY/T 0294.1-2016标准中的C号钢材料制造,组织拉钩进入人体部位表面粗糙度Ra值应≤0.8μm,具有不小于50N的弹性拉力。 | |||
1.1.1.2. 头部宽度:60mm | |||
1.1.1.3. 钩身长:20cm | |||
1.1.1.4. 悬高:9cm | |||
1.1.1.5. 头端镂空 | |||
1.1.2. 开放式拉钩(简易) | |||
1.1.2.1. YY/T 0294.1-2016标准中的C号钢材料制造,组织拉钩进入人体部位表面粗糙度Ra值应≤0.8μm,具有不小于50N的弹性拉力。 | |||
1.1.2.2. 长短钩身长度:6/17cm | |||
1.1.2.3. 钩头宽度15mm | |||
1.1.3. 悬吊装置固定器 | |||
1.1.3.1. YY/T 0294.1-2016标准中的M号钢材料制造,经固定后垂直拉力50N,变形不超过1cm | |||
1.1.3.2. 最小调整角度:10度 | |||
1.1.3.3. 悬吊杆孔径:不大于D18mm | |||
1.1.4. 悬吊卷链器 | |||
1.1.4.1. YY/T 0294.1-2016标准中的M号钢材料制造,经固定后垂直拉力50N,变形不超过1cm | |||
1.1.4.2. 最小调整角度:10度 | |||
1.1.4.3. 悬吊杆孔径:不大于D18mm | |||
1.1.4.4. 高低调节范围:0-10cm | |||
1.1.1. 配置要求 | |||
类别 | 数量(/支) | ||
1.1.2.1. 开放式拉钩(带冲洗头宽60) | 1支 | ||
1.1.2.2. 开放式拉钩(简易) | 1支 | ||
1.1.2.3. 悬吊装置固定器 | 1个 | ||
1.1.2.4. 悬吊卷链器 | 1个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无需提供以上资质,但需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证明等);
5.投标人所投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无需提供以上资质,但需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证明等);
4、投标人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商务需求需要全部响应,有一项未能响应或不满足要求,将按投标无效处理,即视为废标)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定后 30天(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填写货物交付、检验、安装使用的具体地点。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8000 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付款方式:
1.货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提供对应数额发票后,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 90 %货款。
2.如果未发生设备质量问题或无投标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则采购人在合同设备免费保修达三年后六十天内,根据中标供应商提供对应数额发票后,支付剩余10%货款。
(四)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运往设备安装场所,不论设备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五)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
1.中标供应商应当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3.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用户方接受:(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必须符合有关国标的规定。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验收必须合格。(5)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七)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保修期为 5 年。在此期间,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在接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应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
2.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在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为此设备应以优惠价格终生提供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配件和维护并能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以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限)。
(八)备件备品要求:
1.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
2.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应按其在深圳地区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九)违约责任:
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完成供货的,每逾期1天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为全新正品、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十)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开标。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4.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5.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要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6. 报价表(需包括单项报价)
7. 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
8. 商务需求响应偏离表
9. 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承诺函(格式不限)。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 月21日下午17:3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405设备科
联系人:付老师电话:0755-81206107
八、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1年07 月 22日下午15:30,行政楼会议室。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设备科
2021年 07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