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基本完成,请自行查阅今日更新后的名单(附件1)。
已经进入这批更新名单的调剂人员(已在昨日名单中的考生无需操作),请2020年5月28日下午17(时)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上按要求完成调剂志愿的报名。并按以下要求发邮件:
请复试考生于5月28日下午17时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lwsw1993@163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6.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提交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和学术论文。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复试补充材料
本次复试,我院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请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佐证材料,作为复试综合评价的评分依据。材料以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发送邮件至lwsw1993@163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编号-姓名-复试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研究生科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