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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2023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方案

2023-03-24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文件精神,按中山大学要求,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的招考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现将我院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审核。考生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1、材料清单:

(1)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签字后扫描,PDF版)及准考证;

(2)个人简历;

(3)两位专家推荐信(2封)(扫描PDF版);

(4)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5)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请先提供有效证明。考生在2023年9月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PDF版);

(6)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扫描PDF版)

(7)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论文主要内容和摘要);

(8)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9)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提交入学前完成原学校退学手续的承诺书。

    (10)中山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考试(含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2、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请以电子文档形式于3月28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zsqyyjsk@mail.sysu.edu.cn,邮件命名为【2023港澳台硕/博士报名+报考导师+姓名】。所有证明材料按清单序号及内容整理成一份PDF,每项材料设置书签(标好每份材料序号及内容),原件由考生留存,复试时及正式录取后提交原件给各招生单位核查。

考生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申请材料不真实而导致不能准考、录取、注册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院研究生科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具体复试时间与安排待后续通知。

 

二、复试环节:线下复试

材料审核合格后,以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内容

考核方式为线下集中复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面试前统一进行笔试考核,随后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面试小组成员会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考核内容原则上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构成。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1.专业课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考试形式:时长为1小时,闭卷考试。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考核方式:现场面试。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总成绩为400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考核方式:现场面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提前签署好《中山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考试(含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并于复试现场交于面试小组秘书。

博士考核总成绩为600分,其中外国语(面试)、专业基础(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各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300分。

 

(二)时间与评分

1.报考博士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笔试成绩与面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算术平均值的总和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三、成绩的使用

1.本院按各招生博士导师分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总分60%者。

 

四、信息公布

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五、本方案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研究生科

电话:0755-23242106、0755-81206298

邮箱:zsqyyjsk@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电话:0755-81206123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中山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考试(含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