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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取得“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建立“互联网医院”服务新平台

2019-11-12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作为突出的医疗服务领域新形态,在预约挂号、在线结算、远程问诊、在线咨询等服务方面进行了有力探索。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允许医疗机构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医院”作为新生事物,其发展方向越加明确。医院或医生可通过互联网技术为患者提供随时随地的优质医疗健康服务。

 

    为抓住新兴事物的发展机遇,我院多部门共同努力,已顺利通过市卫健委“互联网医院”现场验收,取得“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我院可正常开展“互联网医院”诊疗活动,属深圳市内较早获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之一。

 

    院领导高度重视我院“互联网医院”的发展,在取得“互联网医院”牌照后,10月21日组织召开“互联网医院”业务调研会,医务处、信息管理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试点临床科室共同参与讨论了我院“互联网医院”业务开展的大体方向,会上要求各部门要按时间节点推动“互联网医院”开展,完成制度设计及工作计划的制定。

 

“互联网医院”业务调研会

 

    11月6日上午,张常华副院长亲自主持召开我院“互联网医院”架构筹备会议,医务处、信息管理处、质量评价管理处、财务处、药学部、纪委办公室及试点临床科室负责人、医生与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互联网医院”架构筹备会议

 

    各试点临床科室逐一对科室“互联网医院”工作方案进行了汇报,在人员资质、排班及诊疗流程的设计方面也提出了优化建议,表示将按照医院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吸引病患、留住病患,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展常见病的复诊及随访工作。在处方前置审核、处方流转及药物社会化配送方面,药学部表示已有较成熟的流程与方案,对“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充满信心。

 

    各相关职能部门就“互联网医院”制度设计、部门职责、工作流程、信息技术保障等进行了讨论,均表示将各司其职,做好诊金标准制定、医保报销、病历文书证明电子打印、系统功能优化等工作。

 

 

    张常华副院长总结道,“互联网医院”是我院发展的重要新机遇,各职能部门与试点临床科室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医院”建设,要积极响应国家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的号召,切实开展“互联网医院”业务,进一步拓宽我院医疗业务范围。“互联网医院”尚属新生事物,国内没有较成熟的经验借鉴。因此,要迎难而上、奋勇当先,用创新的思维解决现实问题,要尽快建立完整的“互联网医院”工作组织架构,为开启我院“互联网医院”服务的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

 

通讯员:江洁

编辑:温志鑫

初审:钟庆文

审核:江清浩

审核发布:党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