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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开业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2025-11-12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开业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5ZZB130)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51119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一、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项目预算金额(元)

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开业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汽车租赁服务  

1

61,000

中山七院二期于12月开业,为满足所有专家在二期开业期间的用车需求,因来访专家预估80人,故需采购专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注:请各投标人按清单报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一)车辆要求:

1.汽车车容车貌保持整洁,车内设施齐全,性能良好,正常使用,配齐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等)

2.车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1 车辆技术等级、装备等级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要求;

2.2 车辆符合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的安全、技术和环保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并经专业机构上线检测合格;

2.3 车辆需持有有效的行驶证;

2.4 车辆空调系统状况良好,噪音低,乘坐舒适;

2.5 中标供应商应提前完成对车辆的清洗,消毒,车辆技术状况自检等工作。

3.有以下情况的车辆不能作为租车用车:

3.1 已到报废年限、非法改装,非法营运,无牌证、假牌证、套牌、伪造证件的车辆;

3.2 不按工商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印制单位名称、广告、装饰品的车辆;

3.3 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车辆;

3.4 车辆年度审验未通过的车辆。

 

(二)驾驶员要求:

1.项目驾驶员应为中标人公司职工;

2.所有驾驶员必须具有相关合资合规的有效期内的驾驶资质证明;

3.取得与所驾车辆相符的驾驶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近三年记分周期内没有未消除的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记录,且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负同等以上责任。

驾驶员不得有下列情况之一:

1)近 1 年内交通违法扣 6 分以上的驾驶员,或者发生过负主要责任以上一般事故的司机;

2)近 3 年内任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 12 分的;

3)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驾驶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有精神病史的;

6)有吸毒、酗酒经历的;

7)其它不宜从事公务车驾驶工作的。

(三)1、中标人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 交强险、附加险,并有车船税等,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期限全过程。

2、中标人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维护、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等工作、车辆环保绿标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

3、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服从相关安全管理,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保养等资料,每次服务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车辆购置信息、保险信息、行驶证信息和驾驶员信息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备案保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4、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一)服务期限2025年12月-2026年1月,服务期内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天内安排用车。

清单单项基准价:

1)深圳市内租车:

车辆类型

用车范围

全天价格
10小时100公里)
单价最高限价(元)

半天价格
4小时50公里)
单价最高限价(元)

超时收费
(每1小时)
单价最高限价(元)

超公里数收费
(每1公里)
单价最高限价(元)

7座商务车

深圳市内

700

600

50

3

中巴

19-23座)

深圳市内

1100

1000

80

4

大巴

50-55座)

深圳市内

1300

1100

100

5

  1. 深圳市外租车:

车辆类型

用车范围

全天价格
10小时)
单价最高限价(元)

超时收费
(每1小时)
单价最高限价(元)

7座商务车

深圳市外

800

50

中巴

19-23座)

深圳市外

1250

80

大巴

50-55座)

深圳市外

1500

100

 

  1. 深圳市内接送飞机/火车(不限于高铁/动车)

车辆类型

用车范围

价格
(元/趟)
单价最高限价

7座商务车

深圳市内

400

中巴

19-23座)

深圳市内

600

大巴

50-55座)

深圳市内

700

 

)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含:用车费用、人工费、税金以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等。

2.本项目投标价格为折扣率,后期结算金额支付按基准价*中标折扣率执行。

3.折扣率=结算价/基准价,0<投标报价(折扣率)≤1,否则投标无效,填写的“折扣率”应为小数,折扣必须为固定报价,不能为区间值,报价不能为负数,举例:0.85;0.90;0.95。

4.合同期内实际支付上限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6.1万元。投标人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违约条款

1.中标人提供的车辆或驾驶员在约定服务时间内如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迟到时间大于30分钟,小于等于60分钟,中标人需自行承担当次服务行程30%的总费用;迟到时间超过60分钟,中标人需自行承担当次服务行程70%的总费用,中标人累计提供行程服务的迟到次数达到5次(不可抗力情况除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向中标人支付当月的发生费用。

2.中标人所交付的车辆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车辆。中标人不能依约提供技术服务或单方终止合同,则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因中标人单方面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司机酒驾,危险驾驶)发生了任何意外,中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

保密要求

1.中标人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资料和行程的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传泄,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2.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及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一切资料。否则造成泄密的,中标人需承担采购人由此引起的损失,若后果严重且触犯法律的,采购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付款方式及要求

1.据实结算,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清,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数额的发票,将费用总额付给中标人,支付上限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6.1万元。

2.路桥费、停车费及油费据实报销(基准价包含的除外),当次服务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核算后整理费用清单(附上开销凭证),并按实际服务中产生的费用开具成一张发票提供给采购人。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5、供应商简介及联系方式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格式自拟

9、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9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老师   0755-81206231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51120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2、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老师

电话:0755-8120623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中心

20251112

附件:

公开竞价附件 _3.docx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二期开业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