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按照市社保局文件要求,旧医保信息系统在国庆假期与新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切换。经多部门系统测试及微调,我院新医保信息系统于2018年10月3日下午正式启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门急诊、住院就医,自2018年10月3日下午5时起,恢复医保记账功能。
二、暂停新医保信息系统切换期间出院“挂账”业务办理。前期已“挂账”的住院参保人,由病区通知患者在10月31日前返院办理医保记账手续。
流程:病区通知患者返院结算(1.住院预缴押金单;2.POS机充值小票;3.社保卡;4.诊疗卡;5.患者本人身份证;6.银行卡(原充值提供)7.代办人身份证)——患者到收费窗口出示社保卡——收费员与病区核实患者情况——取消“挂账”状态并“自费转医保”——收费窗口医保结算。
三、暂停医保服务期间,参保人门急诊自费就医并已在收费窗口做信息登记的,由医保办安排专人通知返院办理补记账。
四、10月1日前病区统一办理了变更在院参保人结算类型“医保转自费”的,医保办将另行通知办理“自费转医保”业务。
五、各门急诊诊区,请自行撤下“国庆期间停保”的通知,包括A4纸质宣传和易拉宝。
六、在后续开展的诊疗活动中,若出现系统报错或费用问题,请保留好相关提示材料,并及时联系信息管理处或医保办处理。
七、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医保办
联系人:罗春源、叶子骏
联系电话:81206915、81206919
(二)信息管理处
联系人:值班人员
联系电话:18033422553
(三)财务处
联系部门:急诊收费窗口、门诊收费窗口
联系电话:81206924、81206917
医务处
2018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