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紧急医学救援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公开调研,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应资质的知名保险公司按要求提供材料。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紧急医学救援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竞价采购项目2021YWC001
二、采购需求
保障责任 | 责任简述 | 每人 保险金额 | 每人 保险费 | 投保 人数 | 保险费 总计 |
意外身故 |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照保险金额给付 | 100万元 |
| 70人 |
|
意外残疾 | 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保险金额给付 | 100万元 | |||
意外医疗 | 因意外伤害所支出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约定每次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100% | 10万元 | |||
住院津贴 | 因意外伤害住院,每天补贴200元,每次以90天为限,每年以180天为限. | 200元/ 天 |
要求:1.确定每人保险费并合计总价。本项目报价已含全部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本项目预算限额为99000元/年,超过99000元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2.允许服务期间被保险人员变更。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之日起,按年度逐年购买)。
三、参与调研人资质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3.供应商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资料清单及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2.报价表并加盖公章(价格需含税,含售后服务费用);
3.公司简介及联系方式;
4.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
5.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最终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同时也有保密义务。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和密封完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11:00前,逾期恕不接受。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请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行政楼512办公室。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755-81206126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