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同事:
您好!欢迎您加入中山七院大家庭!为了确保您顺利办理来院报到手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工作安排
1、报到时间、地点
- 报到时间:7月20日(周四)、7月21日(周五) 上午8:20-12:00 下午2:30-5:30
- 报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 628 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三楼学术厅
(报到当天请留意院内路线指示牌)
请大家于7月19日上午10点前填写预计报到时间:
2、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请用A4纸原比例复印),请提前按顺序准备好: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2 份;
(2)户口簿首页(能体现户口性质)及本人信息页的原件及复印件1 份(复印在一张A4纸,必须提供);
(3)初始学历及以上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
(4)各阶段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打印件1 份(申请指南详见附件1);
(5)医师(护士)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应届生若暂时未发放,请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生若暂时未发放,请提供规培基地签发的规培合格(笔试+技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份;
(7)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上岗证、岗位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硕博导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 份;
(8)现聘职称证明及历次职称聘任证明(职称聘任文件或证明,须含聘任起止日期)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入职时间、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10)携带一寸和两寸彩色照片各2 张(共4 张)、员工卡电子版清晰照片(免冠红底证件照)请扫如下在线文档二维码,按要求上传。
(11)《中山七院五险一金账户设立信息表》请按示例依次填好社保、公积金设立表格(详见附件2、附件3)。请各位按要求填写后,同时附上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于报到当天发送到指定邮箱;
(12)应届生还需提供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 1 份;
(13)党员关系介绍信(省外转入的为纸质介绍信,省内转入的均为党务系统上的电子介绍信)
中共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按以下要求开具介绍信:
①省外转入-开具纸质介绍信
抬头: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组织处去处: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转入党组织: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党委
②省内转入-党务系统电子介绍
抬头: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转入党组织: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党委(组织编码:001044042001070)
党员档案:若党员自己携带党员档案,须密封完好且盖有党组织公章
【党组织关系转移联系人叶老师0755-81206235】
(14)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详见附件4;
【团组织关系转移联系人卢老师0755-81207502】
(15)在职人才引进、应届生入户与博士后入户(落户单位集体户)需入职且缴纳至少1个月单位社保后方可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附件5)。
注:请提前准备好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历次工作离职证明、职称聘任证明的电子版(须为1:1彩色扫描件)。
二、相关事项
1、报到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查验,请按以上清单准备,如未能按时取得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或不能按时前来报到的,请在7 月10 日前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755-81206193 姚老师。
▲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请填写《特殊原因报到申请表》(附件6),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加盖意见后于7月10日前交至人才引进科。
2、岗前培训时间安排在报到后的一周进行(护理职系:7月25日-7月28日,其他职系:7月25日-7月27日),所有新职工均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期间由人力处负责考勤。
3、应届护理分科将由护理部在岗前培训期间通知。
4、有公租房需求的人员可跟总务科申请,联系电话0755-81207286 潘老师,相关咨询解答请查看附件7。
5、来院交通指引请查看附件8。
6、其他说明
(1) 因客观因素(如疫情)导致延毕或延期取得学位证者。本人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为非主观因素导致延期毕业的证明,并签署入职承诺书,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取得学位证,否则医院将无责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调整岗位、薪酬。经用人科室同意,可保留其录用资格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如已取得毕业证,可申请提前入职,入职时按当时学位发放相关待遇,待取得学位证后再调整。
(2) 已取得毕业证,且学位论文已被接收但待见刊或学位论文待接收者。经用人科室同意,按时办理入职,入职时按当时学位发放相关待遇,待取得学位证后再调整,如申请延期入职,需提交书面申请,经用人科室及人事部门审批同意;需签署入职承诺书,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取得学位证,否则医院将无责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调整岗位、薪酬。
(3)因毕业论文盲审未通过等主观因素导致延毕者,取消录用资格。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中山七院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3 年7月17日
附件:
附件1 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指引.pdf
附件2 五险一金账户设立入职指引.pdf
附件3 中山七院五险一金账户设立信息表.xlsx
附件4 入职团组织关系转接.pdf
附件5 入户指引.pdf
附件6 特殊原因报到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