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紧急医疗队手术车用可视硬性喉镜 项目,采用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 紧急医疗队手术车用可视硬性喉镜 |
项目编号 | 2020YWC007 |
采购人及地址 |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最终中标人为1家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定标办法 | 根据综合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
招标控制价 | 小于等于人民币 120000 元(≤¥ 壹拾贰万 元) |
供应商资格 条件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填写,不得有歧视性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反映生产经营范围的,必须提供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关于投标人的经营范围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 2、投标人必须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并在承诺函中有体现。同时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4.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5.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须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提交所投产品授权书或代理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产品牌,则无需提供。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送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 |
履约保证金 | 小于等于人民币 12000 元(≤¥ 壹万贰仟 元) |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3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 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现场答疑会 | 不组织。 |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以下文件均须盖公章: 1、投标公司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且须具有医用被服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 2、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标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官网或政府专门权威网站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资料清单(含无违法或无违规记录的审批许可信息、法院被执行信息及警示信息,如前述三种信息在网站无法查询可不提供)。国家信用查询网站有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深圳市政府采购信用查询网站有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 5、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年12月4日8:00-8:30止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108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正副本 | 投标文件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首页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全部装订成册,并与开标一览表分别装入文件袋密封,并都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采用A4纸印刷,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正、副本内容应保持一致,如发生不一致,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
开标时间及地址 | 时间:2020年12月4日9:30(北京时间)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
采购方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联 系 人: 付老师 联系电话:0755-81206107 |
公示官网网址 | |
其他事项 | 1.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 各供应商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实,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其领取标书或取消投标资格;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授权书等证明文件必须具备相同投标人单位名称。 4.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将项目内容进行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5. 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标,应于开标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未提供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