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发起类临床研究项目立项指引
为提高研究者发起类临床研究的质量,更好的服务于临床研究工作者,按照《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研究者发起类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临床研究中心从即日起优化项目立项管理流程,操作过程如下:
一、登录OA系统,在“发起流程”>>“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研究立项申请”填写立项申请,并按要求上传下列附件:
1、伦理初始审查表
2、材料诚信承诺书
3、项目申请书
4、知情同意书(或豁免知情同意书)
5、经济利益声明
6、主要研究者简历
7、项目组成员表
8、项目关键信息一览表
9、项目评审意见表
10、无经费说明(无经费资助需填写)
11、合作协议(有协议提交,无协议可不交)
12、病例报告表
二、临床研究中心办公室形式审核后,生成“临床研究项目受理号”并于OA流程上作出回复。
三、项目资料流转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伦理审查。
四、项目通过伦理审查后,由项目负责人再次登录OA,上传最终签字版本的附件材料:
1、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伦理批件等
2、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决定书或备案证明、项目合同、境外资助批件等(如涉及)
五、临床研究中心办公室完成流程审批,生成“临床研究项目立项批件”通过上传OA发送给研究者,完成立项。
注意事项:
1、项目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境外资助、合同签署等审批工作,需按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所有临床研究项目必须在获得“临床研究项目立项批件”,且在临床研究中心设立管理文件夹后方能启动。
3、获得伦理批件后,入组第一例受试者前,建议研究者对项目进行网上注册,以下注册网站供参考:
(1)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网址http://www.chictr.org.cn/index.aspx
(2)美国临床试验数据库,网址https://clinicaltrials.gov/
4、项目涉及的诊疗费用报销的,禁止使用医保结算临床研究相关费用。
如有疑问和需要协助,欢迎咨询我们:
1、临床研究中心办公室:唐老师,电话:0755-81206380(门诊2楼东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2、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黄老师,电话:18902300816
中山七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