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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关于OCTA(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血管造影)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2021-04-25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拟对OCTA(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血管造影)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OCTA(光学相干断层扫描血管造影)等设备一批采购

合同金额(万元):3,196,300.00元

中标供应商:广州新翊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中的VISUCAM524的眼底照相机更换为ZEISS CLARUS 500的眼底照相机(免散瞳),单价不变。

2、ZEISS CLARUS 500的眼底照相机(免散瞳)的免费保修期为3年(原合同中的VISUCAM524的眼底照相机的免费保修期为3年),保修期自甲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原合同验收报告之日起满3年后,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德国蔡司的中国总代理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以新出型号为ZEISS CLARUS 500的眼底照相机(免散瞳)更换原合同型号为VISUCAM524的眼底照相机(免散瞳),CLARUS 500的眼底照相机的性能比VISUCAM524的眼底照相机更强、更能满足临床科室使用需求。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

联系电话:0755-81206089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2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