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22年2月17日发布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数据精细化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编号2022PSPJB0001)招标公告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的内容进行更正:
1、删去关于收取10000元履约保证金的内容。
2、将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违约4.1若因中标人服务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未能按照约定的数量和内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支付未提供人次和内容的费用。预付的项目,如未能完成,需退还全部预付款,并扣除违约金5000元,若有两个及以上项目未按要求完成扣除违约金10000元。违约金优先在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的内容调整为“4.1若因中标人服务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未能按照约定的数量和内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支付未提供人次和内容的费用。预付的项目,如未能完成,需于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退还全部预付款。”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评审评价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