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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呼吸湿化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2022-11-04

我院拟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采购 呼吸湿化治疗仪,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知名品牌公司(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呼吸湿化治疗仪

1

44000

接受进口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货物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1

呼吸湿化治疗仪

1.技术参数

1.1至少包含以下三个适用范围:有自主通气并需要辅助呼吸治疗的病人;需实行气道保护策略患者 (包括人工气道患者);需要支气管净化治疗患者。

1.2至少包含以下两个专业模式:成人模式;儿童模式。

1.3至少包含以下四种病人连接界面:鼻塞:小号、中号,大号选配;人工气道连接管;面罩连接管;儿童模式:鼻塞+专用管路。

▲1.4病人界面连接管具有透水不透气性能,能够最大限度减少液态冷凝水。

▲1.5成人用病人界面连接管带有二氧化碳采样管,可兼容所有旁流式二氧化碳监测,在高流量治疗时,提供一体式二氧化碳监测方案,供临床了解患者肺通气状态。

▲1.6包括管路、湿化水罐、病人界面,并提供注册检验时机器与管路、水罐的整机连接图片,及检验报告首末页的证明文件。

▲1.7主机具有气体过滤功能 (细菌过滤效率>99.99999%,病毒过滤效率99.99%)

1.8显示屏为彩色、高清、高分辨率 LCD显示屏。

▲1.9主机内置消毒功能:标准配套专用消毒管路,加热至最低87℃,并持续至少30分钟。

2.1主机有实时消毒状态监测和显示,并有消毒次数指示。

2.2流量设置范围:2-60/分。

2.3流量调节方式:2-25/分,每次调节1/分。25-60/分,每次调节5/分。

2.4设备可检测氧浓度范围:21%-100%,可显示范围至少包含21%25%-95%100%,氧浓度测量精度±2.5%(体积百分比)。

2.5内置涡轮技术:无需空压机,无气源也可独立工作。

2.6气体温湿度设置:在31℃目标温度时>10mg/L

34℃目标温度时>10mg/L

37℃目标温度时>33mg/L

2.7主机具有设置锁定功能,防止误操作更改参数。

2.8管路预置具有螺旋加热丝,具有加热和监测功能。

▲3.1主机可至少设置并实时监测以下三个参数:气体流速,气体温度,气体氧浓度。

3.2主机具有一体式超声氧浓度监测系统,无需氧电池耗材。

3.3主机具有报警功能:呼吸管路连接异常,漏气,堵塞,氧浓度过高或过低,无法达到目标流量,水罐水量,无法达到目标温度,工作条件不合适,断电报警。

3.4报警状态按照优先级别反应。影响氧气输送和湿度输送的报警应立刻做出反应。

▲3.5提供模拟操作软件,能够了解如何使用呼吸湿化治疗仪,包括更改设置、模拟故障、测试使用技能以及操作视频。

3.6流量计白色氧管带有导电功能,防止氧气在插拔的时候,因静电产生火花时发生火灾爆炸。

4.流量计导电压力管标准:40-80KΩ

2.配置要求

类别

数量(/个)

2.1呼吸湿化治疗仪主机

1/

2.2支架

1/

2.3托盘

1/

2.4塑料篓

1/

2.5流量计胶管组件

1/

2.6呼吸湿化治疗仪(空气过滤片)

5/

2.7呼吸湿化治疗仪(加热呼吸管路套装)

2/

2.8呼吸湿化治疗仪(鼻塞导管)

1/

2.9呼吸湿化治疗仪(气管切管接头)

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并在承诺函中有体现。同时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替代原中标

五、商务需求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定后 30 天(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甲方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填写货物交付、检验、安装使用的具体地点。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44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付款方式:

1. 合同货物全部经采购人签字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以下文件后,采购人即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 90 %款项

1)采购方验收证明(加盖采购方公章)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2 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满三年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向采购人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采购人在六十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10 %款项

(四)履约担保金:

(五)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自行运往设备安装场所,不论设备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

1.中标应当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3.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甲方接受:(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必须符合有关国标的规定。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验收必须合格。(5)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七)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为  5 年。在此期间,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在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可提供备用机。

2.中标应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在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为此设备应以优惠价格终生提供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配件和维护并能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以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限)。

(八)备件备品要求:

1.在质保期内,中标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

2.保质期满以后,中标应按其在深圳地区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九)违约责任:

因中标原因导致逾期完成供货的,每逾期1天中标向采购人偿付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价款的30%。中标应保证所供货物为全新正品、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十)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

5、公司简介及联系方式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

8、其他投标人根据项目性质自行提供的其他材料)

9、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承诺函(格式不限)。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11116: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701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5-81206024)

、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21114上午**,行政楼会议室。

 附件(报价表、技术需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_0.docx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