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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手术室厨房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9-06

中山七院手术室厨房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院拟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手术室厨房设备一批,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知名品牌公司(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七院手术室厨房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 采购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及参数要求

最高限制单价(元)

数量

1

备餐工作台柜  800*500*800

304#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台面厚1.2mm,层板厚1.0mm;φ38mm不锈钢管支撑,可选配可调子弹脚或配置可推车轮。

1450

1

2

四格玻璃保温台柜  1500*800*800

采用优质304#,台面用厚度1.2mm不锈钢板,层板、侧身、水箱为厚度1.0mm不锈钢板;φ38不锈钢通造脚,配优质发热管保温。恒温开关、手动进水、排水,自动溢水。安装12厘弧形钢化玻璃。可选配承重脚轮或配置可调子弹脚。

4550

2

3

餐盘工作台柜  1400*500*800

304#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台面厚1.2mm,层板厚1.0mm;φ38mm不锈钢管支撑,带可调子弹脚。

2550

1

4

收污台柜  1300*650*800

04#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台面厚1.2mm,层板厚1.0mm;φ38mm不锈钢管支撑,带可调子弹脚。

2550

1

5

不锈钢手刷盒

304#优质磨砂不锈钢

850

6

6

单门光波消毒柜  GL-1B/304不锈钢

304#优质磨砂不锈钢

5300

1

7

筷子消毒机

不锈钢面板,配置200双筷子,品牌:筷筷净。

680

1

8

蓝色周转箱连盖  A29

新料加厚模制作,品牌:宏豪,产地:佛山。

78

10

9

多用箱 436

新料加厚模制作,品牌:百文,产地:揭阳。

75

10

10

加厚份数盆304   1/1*65

304#优质磨砂不锈钢制作,产地:江门。

185

8

11

木纹保温锅

大容量30L,功率:105W,品牌:广角。

858

1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分项报价,并统计出1-13项合计总单价。(少报、多报、项目名称不符合要求均当废标处理)报价已含材料费、设计费、人工费、运输费、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且,每项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限制单价

 

  二、投标人资质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厨房设备经营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本项目设计单位投标;
    5. 投标人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

 

  三、投标报名

  报名截止递交时间:2018年9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投递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2会议室

  投标报名材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承诺函(格式不限)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需提供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 (开标前半小时)

  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301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代理授权书(如非生产厂家直销);

  6、报价表

  7、公司简介及联系方式;

  8、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承诺函(格式不限)。

  注:以上提交的八份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资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完整。

  上述资料(一正四副),请务必密封盖章

  五、开标时间及地址

  2018年9月18日上午9:30于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301会议室。

  六、成交原则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所有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为最终定价。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下,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 合同格式、送货期限及售后服务要求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有专业类别的格式合同范本请选择相应的合同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

采购人:          

供应商:          

 

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       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经深圳市           (以下简称甲方)和           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详见          。本合同总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保期为 3 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须提供相应的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3、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如货物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乙方保证相关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4、乙方保证交货时一并提供货物的质量合格凭证或文件。

5、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以及安全的性能,即便货物的使用期限超过了质量保证期,只要第三方因乙方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承诺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被侵权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天(日历日)内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5、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6、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7、产品运抵安装现场后,双方共同开箱验收。货物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产地、设备型号、设备数量、设备的外包装是否完好,并对设备开箱检查,检查配置和随机资料(需提供电子版)是否齐全等。软件核查内容包括:软件产地、序列号、数量、外包等。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缺破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发、免费更换和赔偿损失。

8、安装调试

设备安装结束,经双方确认后可进入安装调试。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派技术人员参加。乙方在安装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消防、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范、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所有设备内部和外接线路的供电要符合安全标准,加强保护和防漏电措施。

第六条  保修及其他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

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另行协商。

3、在质保期内因乙方责任而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其负责无偿返修。不能维修的,整件免费更换。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只收配件费不收人工费。

4、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小时上门服务,8小时内解决问题,若在规定时间不能修复,需马上提供替用件,或提供同样工程的设备免费供使用单位使用,直到故障设备修复为止。

 

5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及现场施工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6、中标方负责对用户进行免费培训(并提供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具体时间及培训方案由双方协商)。

 

第七条   货款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乙方的投标文件;

(2)本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采购人):   (盖章)       乙方(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九、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询价。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755-81206027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18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