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采用询价的方式对病人自费诊疗卡(第三批)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病人自费诊疗卡(第三批)
二、标的: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病人自费诊疗卡 | 高抗磁条就诊卡 (磁性≥2750 OE;包含卡的图案印刷、定制UV喷码、磁条写数据及覆膜) | 10万张 | 18000 |
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以承诺函的形式体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详见附件1);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2);
3.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报价表(详见附件3);
5.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详见附件4)。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资料装订成册,资料袋需贴封条与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文件3份( 1份正本,2份副本),正本与副本均需加盖公章和密封完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 22日上午10:00时前。
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405室设备科。
六、成交原则: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样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七、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的设计要求至少提供2次样品供测试;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于10个日历日内交货,免费送货上门;提供一年免费质保服务。
八、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本院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询价。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755-81206090
附件:报价文件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