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2018年度财务及采购等事项审计服务采购
2、采 购 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3、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万元) | 服务期限 |
1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2018年度财务及采购等事项审计服务采购 | 1项 | 15 | 按合同 |
3.1报价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招标需求明细采用报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无需分项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价格分为0。
3.2投标报价为最终结算单价,应包含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内的所有费用,价格为全包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最终中标人为1家。
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
7、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10%。
8、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凭借有效发票和合同预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服务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后,采购人凭借发票和合同支付合同总价的70%。
9、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10、采购人不组织现场答疑会。
11、公示官网网址:http://www.sysush.com/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并通过年度审核;
2、持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通过审验;
3、投标人需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必须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并在承诺函中有体现。同时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报名:
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获取时间:2019年06月12日至2019年06月23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
*注: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先发送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2670736140@qq.com ,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公司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标书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官网或政府专门权威网站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资料清单(含无违法或无违规记录的审批许可信息、法院被执行信息及警示信息,如前述三种信息在网站无法查询可不提供)。国家信用查询网站有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深圳市政府采购信用查询网站有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
(6)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2. 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9:00—6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全部装订成册,密封完好,请务必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我院于开标前半小时,即2019年6月24 日上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行政楼102办公室。
(五)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6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2办公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参加开标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老师
电 话:18814091530
医院网址:http://www.sysush.com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圳园路628号
邮 编:518107
以上时间如有变更,以我院网站公告为准。
(七)其他事项
1、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或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各供应商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实,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其领取标书或取消投标资格;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三证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
4、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标,应于开标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未提供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