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采购洗衣房配电箱,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洗衣房增加配电箱采购项目(GYK-HW-2019014)
- 采购清单
序号 | 商品名称及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电力电缆:金龙羽或成天泰 4*50+1*25mm² | 米 | 120 |
2 | 镀锌线槽:100*50*0.8mm | 米 | 10 |
3 | 电缆终端头:热缩型4*50+1*25mm² | 套 | 2 |
4 | 配电箱施耐德开关:悬挂式1进10出,总开关250A 1个,分开关配漏电保护40A 10个 | 台 | 1 |
注:
- 以上请各投标人填写各项产品的单价、总单价及合计总价(项目及数量出现少报或多报;商品名称及品牌参数要求发生变化或不符合要求,均当废标处理)。报价含安装费、材料费、设计费、人工费、运输费、仓储费、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 本项目预算小于34500元,等于或超过34500元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质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以上三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完全体现;格式不限);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及投标需提供资料
(一)投标报名(※电子扫描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
1. 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日17:00前(北京时间)
2. 报名材料:
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3. 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2.4 公司联系方式(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
2.5 代理授权书(如非生产厂家直销)或正规销售渠道来源证明。
注:以上五份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必须提供邮箱信息,用于通知报名结果。
3. 投递方式:
3.1 纸质投递: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7室
注:如若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出现缺漏或不符合要求;与投标文件合并邮寄;邮寄文件含报价信息。
3.2邮件投递:邮件至:zsqygyk_fyl@sina.com
注:邮件主题需填写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全称(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电梯层控装置询价采购项目+公司全称);且所有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版。
※如若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出现缺漏或不符合要求;文件含报价信息;主题内容不按要求填写。
(二)投标需提供资料(※仅接受纸质版材料)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7月2日17:00前(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清单:附件:投标文件模板.docx
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3 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2.4 报价表(项目及数量、商品名称及品牌参数不能修改;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
2.5 代理授权书(如非生产厂家直销)或正规销售渠道来源证明;
2.6 正品保证书;
2.7 公司简介及联系方式;
2.8 送货期限、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请依据条款七进行响应。)
2.9 承诺函(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格式不限)。
注:
以上提交的玖份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资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完整。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请务必密封,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所包含的所有文件包括资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骑缝章。
3.投递方式:
投递至: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7室
* 如若邮寄,邮寄信息及投标文件袋封面均需标注明公司全称、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开标时间及地址
2019年7月3日上午9:00于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六、成交原则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所有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为最终定价。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下,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若本项目经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后,报名供应商均不满足法定3家的,本项目可以转成竞争性谈判。
七、送货期限及服务要求
(一)送货期限:10个工作日。
1. 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完成供货的,每逾期1天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为全新正品、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服务要求:
1. 需送货品至指定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院区)且完成全部货品的整体安装服务。
2. 质保期三年,在此期间内,如果货品有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坏,或者中标人交付的货品存在采购方验收人员无法肉眼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技术质量问题、使用后才能发现的问题等,中标人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如经中标人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应退回不合格货物的货款并支付与不合格货物等额款项作为违约金。免费保修期内维修或更换产品数量(配件按货品计算)达货品总量的5%,免费保修期延长1年。
3. 如若产品有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甲方验收人员无法肉眼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技术质量问题、使用后才能发现的问题等,乙方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接到报修后,中标供应商应承诺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进行更换或解决问题。
4. 售后服务质保期后,如若出现货物损坏及零件更换,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依据投标报价单所报价格;如若有投标报价单未体现的产品或配件出现损坏及零件更换,中标人提供不高于市场价有偿维修服务。
(三)违约责任:
其他风险承担:中标人未履行本招标文件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的,应按中标价总价款的30%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
- 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中标人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二)自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30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提供合法发票后,项目招标单位按照支付流程支付。本项目费用最终由市政府财政部门支付。因政府其他部门审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因此要求院方承担相关责任。
九、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或转竞争性谈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方式:0755-8120602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zsqygyk_fyl@sina.com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