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下午,我院保卫科与光明区多部门联合举办“安全生产月”主题教育培训。活动邀请光明区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洪俊华科长、新湖派出驻所法制员邓文超、光明交通中队许二警官就治安、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等安全知识进行普及。保卫科罗连普副科长主持会议,我院教职工、实习生、物业员工等200人参加会议。
每年6月是“安全生产月”,旨在提高全民安全素养,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和隐患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为提高我院职工消防安全意识,让实习医护人员和新职工学习如何正确安全用电、防火逃生,洪俊华科长结合案例有针对性地介绍消防知识,进行技能培训,重点讲解了关于电动车室内充电的危害,灭火、走火的方法和火险处理程序。
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洪俊华警官讲述电动车室内充电危害
目前,我院职工特别是新步入社会的实习生防诈骗知识与意识尚较薄弱。邓文超警官结合多年从警经验,通过处理的案件实例,重点讲述目前社会中常见的各类诈骗手法与实例,让在场教职工了解诈骗的常见形式与防诈骗的生活窍门。
新湖派出所邓文超警官讲解防诈骗知识
在交通出行方面,我院较多职工使用电动二轮车。今年4月,电动车新规定出台,对于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标准进行划分,明确了这两类车上路的新规定,但很多职工并不清楚。对此,许二警官解读了关于电动车自行车的新交通法律法规,指出需要办理对应驾驶证电动车方可上路。
光明交警中队许二警官播放案例视频
嘉宾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