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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电梯曳引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6-01

我院拟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采购电梯曳引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电梯曳引轮采购项目(GYK-HW-2020010)

 

二、产品参数及要求

(一)产品参数及要求

序号

品名规格

曳引机型号

单位

数量

参考单价

(元)

单项参考总价

(元)

1

曳引轮

DAA20220AB

6

5500.00

33000.00

产品需求:

1. 奥的斯品牌;

2. 曳引轮原厂件号DAA261M10;

3. 曳引轮参数须与电梯原奥的斯品牌曳引轮参数一致;

4. 曳引轮所在的曳引机型号为DAA20220AB(详细参数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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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以上请各投标人填写各项产品的单价、总单价及合计总价项目及数量出现少报多报商品名称及品牌参数要求发生变化或不符合要求报价超过参考单价或单项参考总价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报价需包工包料,需含投标单位报价应包含材料、仓储、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税、安全措施费、保险费、人工费及各种配件、辅助工具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2. 本项目预算限额为33000元,超过(即大于)33000元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二)送货期限及其他商务要求※所有招标商务条款需完全满足,若有负偏离则按废标处理。)

1. 送货期限:中标人需保证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送货安装。

2. 服务要求:

2.1 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为全新正品、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2 产品及配件保质期为两年。产品达不到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相关要求,或施工过程造成医院电梯及配件受损的,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3 中标人须保证该工程必须满足电梯现行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文件。

2.4 中标人须送货品至指定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院区)且完成全部货品的整体安装及调试服务。

2.5 如若产品有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或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存在采购人验收人员无法肉眼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技术质量问题、使用后才能发现的问题等,中标人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接到报修后,应承诺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

2.6 如若出现货物损坏及零件更换,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依据投标报价单所报价格;如若有投标报价单未体现的产品或配件出现损坏及零件更换,中标人提供不高于市场价有偿维修服务。

3.违约责任:

其他风险承担:中标人未履行本招标文件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的,应按中标价总价款的30%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投标人资质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需含安装及维修。

3.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以上三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完全体现;格式不限);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现场踏勘及投标相关事宜

(一)投标报名(附件链接:报名文件模板)

1. 报名时间:

2020060517:00前(北京时间)

2. 报名材料:

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3. 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2.4.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复印件,施工类别需含安装及维修

2.5.  公司联系方式(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

注:以上五份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邮箱信息,用于通知报名结果。

3. 投递方式:

邮件投递:邮件至:zsqygyk_fyl@sina.com

注:邮件主题需填写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全称(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电梯曳引轮采购项目+公司全称);且所有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版。

4. 若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出现缺漏或不符合要求;文件含报价信息;主题内容不按要求填写

(二)现场踏勘

1. 现场踏勘安排

1.1.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18819168541

1.2. 统一勘查时间地点: 2020年060415:00于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住院楼一楼集合

2. 注意事项:

2.1. 采购人将组织已报名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

2.2.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按时前往踏勘现场,逾期将不再组织。

2.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采购人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4. 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2.5. 本项目涉及现场测量,需要投标人进行实地勘查,投标时考虑此部分费用;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需提供资料(※仅接受纸质版材料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0060817:00前(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清单:(附件链接:投标文件模板)

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3 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2.4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复印件,施工类别需含安装及维修

2.5 报价表(项目及数量商品名称及品牌参数不能修改;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

2.6 送货期限及其他商务要求(请依据条款第二条进行响应。)

2.7 正品保证书;

2.8 承诺函(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格式不限);

2.9 公司简介及联系方式 

注:

以上提交的份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资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完整。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请务必密封,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所包含的所有文件包括资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骑缝章。

3.投递方式:

投递至: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7室

* 如若邮寄,邮寄信息及投标文件袋封面均需标注明公司全称、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现场及开标的时间、地址

2020 0609日上午9:00于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六、成交原则

本项目为院内公开竞价的采购方式,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若本项目经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后,报名供应商均不满足法定3家的,本项目可以转成实质性响应几家评几家的方式进行采购。

 

七、付款方式

1.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后3个日历日内支付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 自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30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合法发票后,按照支付流程一次性支付。本项目费用最终由市政府财政部门支付。因政府其他部门审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采购人承担相关责任。

 

八、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或转竞争性谈判

 

、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方式:0755-8120602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zsqygyk_fyl@sina.com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