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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直线加速器项目建议书编制采购需求公示

2020-07-15

中山七院直线加速器项目建议书编制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2020-JJC-1008

我院拟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直线加速器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单位,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中标单位数量

项目预算金额(元)

1

直线加速器项目建议书编制

项目建议书编制

1

1

60000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项目预算金额,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测算投标折扣率,折扣率必须小于1(少报、多报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咨询承包范围:

负责编制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并承担深化项目建议书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专家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总咨询费内已含以上费用),项目建议书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要求及招标人所需下一步工作要求。

2.咨询工作内容:

(1)中标后,乙方应立即组织本项目咨询工作人员踏勘现场,开展详尽的资料收集。调查摸底工作;

(2)根据招标人要求和政府规范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编制项目建议书文件;

(3)配合并参加相关汇报会、论证会,直至项目建议书文件通过评审并取得市发改委批文。

3.成果文件:

(1)通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A4装订) 5 套;

(2)电子文档;

(3)提供参加相关汇报会、论证会、报批报建等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及电子文档。

4.咨询成果提交时间:招标人应在中标后且招标人提供的资料齐全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文件送审稿,送审稿审查通过后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

3.投标人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二)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折扣率必须小于1。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

1.咨询服务费用支付金额=发改批复文件的金额×中标折扣率

2.项目建议书取得发改批复文件后,咨询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不留尾款。

3.咨询费以人民币支付,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编制单位,具体到账时间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账日期为准(由于本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若市审计局的决算审计延迟或市发改委下达的计划资金延迟等非委托人原因,委托人不承担支付咨询费用的延期责任)。

4.支付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六)违约责任:

1.咨询人应无偿对咨询报告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

2.由于咨询人原因延误成果交付时间的,没延误一天,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支付该项目咨询服务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3.咨询人对项目的完成质量被评审为不合格,经修改或补充后仍不能达到要求,委托人有权扣除暂定咨询服务费的20%;

4.未经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咨询人变更项目负责人,委托人有权扣除咨询费用的10%;

5.咨询人在投资估算中出现严重偏差或疏漏,造成该部分的概算投资额超过估算投资额,委托人有权扣除暂定咨询服务费20%。

(七)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询价。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4、报价表

5、公司简介及联系方式

6、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

7、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承诺函(格式不限)。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0年7月27日上午10:00行政楼会议室

联系人:郑工、宋工;联系方式:15815884647、18520403050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20年7月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