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指南

2020-02-26

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指南

 

各位专家、教授:

为科学防控和应对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减轻其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升社会管理能力提供决策支撑和对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指南》。

 

一、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相关领域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鼓励申请人联合实际卫生管理部门、经济社会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各大医院等组成联合攻关团队,鼓励海外优秀学者参与课题申请,管理科学部在组织评审和资助中将给予优先关注。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同时申请和参与申请项目指南中18个研究内容之一的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项目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申请注意事项】

1. 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0415-2021414日,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50-80万元/项;

2. 请按照“专项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发布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定研究目标,项目名称应与指南18个内容保持完全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3. 申请代码1选择 G04;“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

 

请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请或参与,有意申请该项目的申请人在202039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意愿通过企业微信告知科研处。ISIS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的我院截止时间为202031616,无需提交纸质申请书。谢谢!

 

联系人:科研与国际交流处   方晴 魏雅臻

2020226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指南(右键点击“链接另存为”进行下载)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治理及影响”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右键点击“链接另存为”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