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导师、全体研究生:
为规范我院研究生日常管理、加强师生联系、保障研究生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及合法权益,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现阶段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考勤制度、规范请假手续
请各教研室严格执行研究生日常考勤制度(详见《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学员考勤管理制度(试行)》),每月按时报送科室学员考勤登记表。需请假学生请按照要求规范请假手续,外出实验、学习同学按照要求申请报备。
(一) 事假、病假
在学研究生因本人或家庭有突发事件需处理,可以请事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经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病假证明,可以请病假。事假每学期累计不超过14天;病假每学期达1月以上者需办理休学手续。请假7天以内需填写《中山七院学员请假单》,按照上面要求进行审批;7天以上需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报研究生院批准。
(二) 外出实验、学习
部分导师因研究需要派研究生外出实验或学习,为规范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所有外出实验或学习的同学均需到教育处进行报备。
(三) 办理流程
1.请假同学请通过企业微信《学员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同时上传《中山七院学员请假单》,7天以上的上传《中山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进行备案。
2.外出实验、学习同学请通过企业微信《研究生外出学习申请》进行审批,同时上传《中山七院研究生外出学习登记表》进行备案。
凡是未参加我院正常教学活动或者未遵从教研室、导师教学安排,并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均做旷课处理。
二、掌握学生动态、及时发现问题
为加强师生交流,及时掌握了解学生学业、心理、生活动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学业、心理、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使其健康全面发展,特制定导师月度面谈制度。请各教研室定期将《中山七院研究生师生面谈记录表》扫描件报送至教育处。
学生的心理健康及人身安全关系到学生、导师、教研室及医院的切身利益,为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师生权益,请教研室、导师及全体研究生遵照执行。
附件1:中山七院学员请假单
附件2:中山大学研究生请假登记表
附件3:中山七院研究生外出学习登记表
附件4:中山七院研究生师生面谈记录表
教育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