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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COD在线监测设备更换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2020-07-24

我院拟采用竞价的方式采购COD在线监测设备,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知名品牌公司(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COD在线监测设备更换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YK-HW-2020015

 

二、产品参数及商务要求

(一)产品参数及要求

货物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项目预算限额(元)

COD在线分析仪

品牌:正奇

型号:WQ-1000

1

67000

备注:

1. 安装完成后需进行第三方比对监测验收及环保备案;

2. 投标人需提供第一年免费维保运营。

 

注:

1. 以上请各投标人填写各项产品的单价、总单价及合计总价项目及数量出现少报多报商品名称及品牌参数要求发生变化或不符合要求报价超过参考单价或单项参考总价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报价需包工包料,需含投标单位报价应包含材料、仓储、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税、安全措施费、保险费、人工费及各种配件、辅助工具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2. 本项目预算限额为67000元,超过(即大于)67000元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二)送货期限及其他商务要求※所有招标商务条款需完全满足,若有负偏离则按废标处理。)

1. 交货期限及地点:

1.1 送货期限:中标人需保证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6个日历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及调试(送货需在1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需在1个日历日内完成,调试需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第三方比对监测验收及环保备案;

1.2 交货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院区内。

2. 报价要求:

2.1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7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2 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报价需包工包料,需含投标单位报价应包含材料、仓储、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税、安全措施费、保险费、人工费及各种配件、辅助工具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3. 付款方式

3.1  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后3个日历日内支付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2 自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30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合法发票后,按照支付流程一次性支付。本项目费用最终由市政府财政部门支付。因政府其他部门审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采购人承担相关责任。

4. 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

4.1 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运往设备安装场所,不论设备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5. 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

5.1 中标供应商应当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5.2 由采购人按合同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5.3 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用户方接受:(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必须符合有关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验收必须合格。(5)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6. 售后服务要求:

6.1 质量保证期为3年。

6.2 质保期内,如若产品有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或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存在采购人验收人员无法肉眼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技术质量问题、使用后才能发现的问题等,中标人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接到报修后,应承诺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

6.3  质保期后,我院有权选择按照投标人投标所附的零配件清单报价进行采购,且投标时的零配件清单报价若高于市场价,中标人需按照我院询到的市场价供应。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提供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 合同签订要求

7.1 中标人须于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办理合同签订事宜。招投标文件、对中标人的询标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中标人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办理合同签订事宜,采购人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2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及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年,每次签约时长不超过1年。

8. 违约责任:

8.1 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完成供货的,每逾期1天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价款的30%。

 

三、投标人资质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以上三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完全体现;格式不限);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现场踏勘及投标相关事宜

(一)投标报名(附件链接:报名文件模板)

1. 报名时间:

2020 072917:00前(北京时间)

2. 报名材料:

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3. 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2.4.  公司联系方式(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

注:以上四份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邮箱信息,用于通知报名结果。

3. 投递方式:

邮件投递:邮件至:zsqygyk_fyl@sina.com

注:邮件主题需填写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全称(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COD在线监测设备更换采购项目+公司全称);且所有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版。

若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出现缺漏或不符合要求;文件含报价信息;主题内容不按要求填写

(二)投标需提供资料(※仅接受纸质版材料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0 073017:00前(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清单:(附件链接:投标文件模板)

2.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3 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2.4 报价表(项目及数量商品名称及品牌参数不能修改;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最高限价

2.5 送货期限及其他商务要求(请依据条款第二条进行响应。)

2.6 正品保证书;

2.7 承诺函(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格式不限);

2.8 设备零配件及服务报价清单;

2.9 公司简介及联系方式 

注:

以上提交的份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资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完整。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请务必密封,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所包含的所有文件包括资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骑缝章。

3.投递方式:

投递至: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7室

* 如若邮寄,邮寄信息及投标文件袋封面均需标注明公司全称、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现场及开标的时间、地址

2020 0731日上午9点于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六、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七、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或转竞争性谈判

 

、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方式:0755-8120602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zsqygyk_fyl@sina.com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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