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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化系统疾病(消化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2024-09-26

深圳市消化系统疾病(消化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深圳市消化系统疾病(消化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临研中心”)于2024年4月正式获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批准组建。临研中心依托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以下简称中山七院),配备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现有较为集中的临床研究基地1185平方米,科学研究专用设施设备金额达4000万元。临研中心结合国家、省、市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发展需求,聚焦消化系统外科疾病重点问题,致力于提升消化外科临床诊疗水平,完善深圳市消化外科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带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深圳市消化外科临床研究的成果转化推广。

根据《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3〕3号)的规定及临研中心的重点研究方向和目标,现发布深圳市消化系统疾病(消化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资助研究方向

为了更好结合中山七院和临研中心在消化系统领域疾病治疗的既有优势,聚焦发展前沿,推动搭建综合性消化外科疾病防治协同研究网络,根据临研中心主要研究方向确定本年度开放基金支持方向为:

1. 消化系统疾病的发病机制及诊疗

2. 消化系统疾病的围手术期ERAS

3. 消化系统疾病的智能诊疗

4. 消化系统其他医学研究重点方向

 

二、资助类型与计划

2024年度临研中心开放基金分为重点临床研究项目、一般临床研究项目及培育临床研究项目三类,拟资助临床研究项目类型细则如下:

(1)重点临床研究项目:重点临床研究项目拟资助5项项目主要资助与临床病因、诊断、治疗等相关临床研究每项重点项目课题资助额度为60万人民币,研究期限为3年。申请人在项目结题时需要在中科院一区杂志发表≥1篇的消化相关的SCI文章或孵化专利≥2项,或作为组长单位发表消化相关国际性/全国性临床指南≥1部。

(2)一般临床研究项目:一般临床研究项目拟资助5项,每项一般项目课题资助额度为30万人民币,研究期限为3年。申请人在项目结题时需要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杂志发表≥1篇的消化相关的SCI文章,或孵化专利≥1项。

(3)培育临床研究项目:培育临床研究项目拟资助5项,每项培育项目课题资助额度为12万人民币,研究期限为3年。申请人在项目结题时需要发表消化相关SCI学术论文1篇,或孵化专利1项。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开放基金的申请人需要围绕开放课题基金支持方向申请课题,要求具有一定创新性,鼓励开拓性与高层次理论性的研究。

(3)根据合作研究需要,开放基金项目可由一位申请人单独申请或两位申请人共同申请。鼓励临床工作者联合专业领域互补的研究人员共同申请项目。鼓励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运用创新性的方法和技术为临床提出的科学问题提供解决方案,通过合作研究揭示疾病发生、发展以及转归规律,共同解决消化系统领域疾病问题,推进深圳市消化疾病研究网络建设工作。

(4)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中至少一位为临研中心依托单位全职工作人员。

(5)第一申请人(或单独申请人)应为所在单位全职临床工作人员。一般需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消化疾病领域有较好的研究积累,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其中,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人须有合作导师推荐信。

(6)第一申请人(或单独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一项开放课题。

(7)第二申请人同期申请开放课题数量不得超过两项。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

1. 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 申请内容与已获得的各类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重复;

3. 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5年(含5年)以上,没有主持过科研项目并且没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4. 违背科研伦理、生物安全、信息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新一代人工智能等管理要求和其他法律法规的项目(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干细胞临床研究等项目开展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5.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四、申请与审批

(1)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深圳市消化系统疾病(消化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附件2),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书扫描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内容一致的word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zsqylyzx@sysush.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深圳市消化系统疾病(消化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报+申报人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2)初审。临研中心对基金申请书进行初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资助: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的;申请者不具备课题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研究条件的;研究内容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或与同类研究重复的;明显缺乏立项依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表述不清的;申请经费过多,临研中心开放基金无能力支持的。

(3)复审。通过初审的课题,临研中心将组织从事与申请课题领域相关、学术造诣较深、学术思想活跃、学风严谨、办事公正的同行专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对每个项目进行书面复审。

(4)终审。临研中心学术委员会根据同行评议结果,对申请课题进行终审,提出综合评审意见并确定年度资助课题清单,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家参与项目终审。

(5)公示。项目评审按照“自由申请、临研中心初审、同行专家复审、学术委员会终审”的程序遴选,临研中心主任签发评审结果,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公示结束后,课题申请者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临研中心。逾期不报,且不注明理由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立项。

(6)项目需在任务书签订3个月内完成牵头及所有合作单位伦理审查并获得伦理批件在获得伦理批件之后的1个月内,项目负责人需完成“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的登记。到期未完成伦理审查或登记备案,临研中心将收回项目资金。

 

五、课题的实施与管理

(1)开放基金课题均按照《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3〕3号)进行实施和管理。

(2)开放基金研究年限为3年,项目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

(3)申报项目获临研中心批准资助之后,请填写并提交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任务书审查无误后,临研中心进行经费拨付。中期考核需提交开放课题进展报告。

(4)鼓励项目组对研究工作进行创新。涉及降低预计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断计划实施、提前结题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报临研中心审批,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5)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在原单位完成项目研究的,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临研中心备案;如调入单位具备条件,也可将项目转到调入单位继续研究,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临研中心审批。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离开研究岗位半年及以上,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临研中心备案;离岗一年以上的按中止计划实施办理。

(6)项目在实施期间,临研中心将组织外部专家及中心质控员,对项目进行阶段质量核查,分别中期进度检查及结题后检查,核查包括对研究者文件夹、研究管理记录、研究用药管理记录等检查和核对。同时,根据上级要求不定期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质量核查。对存在重大方案违背、研究风险或利益冲突等严重情形的项目由学术委员会和依托单位临床研究管理委员会审议做出项目暂停、终止或处罚的决定。

(7)临研中心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进度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于规定时间提交《基金资助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对不能报送《基金资助项目中期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纠正。逾期不纠正、不补报的,通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中止资助。

(8)开放基金课题结束三个月内,需提交课题总结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项目结题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课题总结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由学术委员会进行验收。

1) 对照任务书说明项目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2) 项目所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包括循证指南、论著等科研产出,专利申请等其他知识产权;

3) 主要研究成果的应用情况或应用前景;

4) 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9)项目负责人不得将下列研究成果作为项目成果列入项目结题报告中:

1) 非本人或者参与者所取得的;

2) 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

(10)项目负责人应当做好临床研究原始记录的采集和保存工作,自研究结束之日起,档案保存年限不低于10年。

 

六、成果管理

(1)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所发表的论文及所取得的成果,按贡献程度,归临研中心依托单位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成果的完成单位须标注临研中心全称。

通过开放课题基金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以及获奖、项目推广或应用等),如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报送有关部门时,研究者须署名临研中心名称及地址,并同时标注资助经费来源和项目编号。未署名与致谢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冠名中心的论文作者,必须为课题申请人,并且要求为第一作者,或者为通讯作者。

 

临研中心名称及地址:

深圳市消化系统疾病(消化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518107

Shenzhen Clinical Research Center for Gastroenterology (Gastrointestinal Surgery), the Seventh Affiliated Hospit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No. 628 Zhenyuan Road, Shenzhen, 518107, China.

 

资助经费来源和项目编号:

深圳市消化系统疾病(消化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课题(项目编号LCYSSQ20220823091203008

Funding of Shenzhen Clinical Research Center for Gastroenterology (Gastrointestinal Surgery), Grant No.LCYSSQ20220823091203008.

 

(2)严禁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学术观点、研究结论等必须将其列入文章的参考文献,并在文中明确标注。同时,严禁整段抄袭引用。

(3)项目成果中具备申请专利等有关知识产权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时申请相关知识产权。

(4)未署名临研中心及未标注致谢的成果,结题验收时不计入。

 

七、经费管理

(1)开放基金经费使用需符合《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3〕3号)。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经费开支,临研中心有权追究当事人责任。

(2)签订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后,资助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临研中心依托建设单位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采用分批拨付额度的办法,项目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50%,通过中期考核后拨付剩余50%的经费。

(3)项目在编报预算时要结合项目任务实际需要,做到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填报,不得虚假承诺配套。开放基金经费仅用于该项目的科研材料及事务费、人力资源费及其他费用(含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其他费用等),其他费用比例不可超过总经费的10%。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开展所需的聘用专职科研人员及辅助人员的人力资源费用、研究对象补贴、临时雇用的专家劳务费、各类科研试剂耗材等材料购置、必要的技术及科技服务购置、课题成果如论文发表、知识产权代理、成果研发及转化等费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交流及培训的费用、为推广项目成效举办的学术会议的费用等。干预性研究,尤其是高风险干预性研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购买临床研究责任保险。

(5)若项目为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需拨付经费给分中心,项目负责人应与分中心仔细议定各自分工任务、详细测算经费、计划分期拨付安排、确定分中心验收标准、知识产权分配并起草临床研究合作协议内容,上述内容应在任务书中得到详细的体现。

(6)项目经费预算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临研中心有权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原则上预算计划立项后不予调整,经费确有必要调整时,项目负责人须向临研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临研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照调整后的预算执行。

(7)资助经费须用于获准开放基金的研究工作,不能挪作他用。对于违反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的经费开支,临研中心有权追究当事人责任。

(8)临研中心原则上将收回课题结题后的结余经费;若未完成预期成果中止资助项目,将根据情况按比例收回资助课题的经费。

 

八、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3〕3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5-81207256

电子邮箱:zsqylyzx@sysush.com

 

附件:

附件1 《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3〕3号).pdf

附件2 深圳市消化系统疾病(消化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docx

 

 

深圳市消化系统疾病(消化外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2024年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