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七院科研计算工作站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中山七院科研计算工作站项目(项目编号:2026ZZB057)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6年8月20日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一、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1 | 科研计算工作站 | 1 | 台 | 150000 |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货物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科研计算工作站 | 1.1 处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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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图形处理器 RTX PRO 6000 Works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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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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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存储 系统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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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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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电源:>=2400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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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软件环境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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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应用场景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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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送货,交货产品须为全新未拆封产品,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安装调试时间:货到【7】个日历日内完成。 |
3 |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投标人提交盖章版的验收报告及验收需要的相关资料。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采购人在设备正常运转后,无故障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保修期自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
4 |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项目规定之情形,采购人可作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换货、补充缺失、更换损坏部件和追责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换货、补充缺失、更换损坏部件和追责有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采购人提出换货要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应在【7】个日历日内换货。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5 | 培训:投标人应依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
6 | 付款方式:到货使用无异常,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 |
7 | 保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由投标人提供3年的免费保修服务,软件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保修范围:整机保修。 |
8 | 售后服务要求: 8.1 保修期内,供应商接到维修通知,应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货物在检修48小时后故障仍无法排除,在最短72小时内更换零配件,修复故障货物。 若72小时内未完成修复的,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备用机,且货物的保修期以延期修复天数的双倍计算延长保修期。(即每延期修复1天,保修期延长2天。) 8.2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派员到用户货物使用现场进行保修, 保修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
9 | 报价包含设备的设计、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装卸、报装、安装调试、培训等与采购设备及服务相关的所有含税费用。 |
10 | 违约责任 10.1投标人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投标人向采购人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10.2投标人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的,投标人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算;如逾期超过30天,采购人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逾期给采购人带来的相应损失,采购人有权追偿。 10.3投标人未按中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修理、换货、退货的,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按对应货物的购买价值同等金额为标准收取违约金。 |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无须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与社保证明(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未缴交社保的说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附件一)附件一_80.docx
5、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二)附件二_77.docx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三)附件三_75.docx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0755-81206231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6年8月21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5-8120623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