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期消防系统联通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26ZZB030)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 2026年6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一、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图文软件 | 江森 | N-NCS/V4 | 1 | 套 |
2 | 消防报警主机网卡 | 江森 | NIC-EC | 1 | 块 |
3 | 光纤转换器 | 炽晟 | ECS6101CP-SC-A/B | 2 | 只 |
4 | 光纤型消防电话主机(总机) | 凯拓 | DH9361/Z
| 1 | 台 |
5 | 音频数据光端机 (总机 ) | 凯拓 | KT9301/M | 1 | 台 |
6 | 光纤型消防电话主机(区域机) | 凯拓 | DH9361/F | 1 | 台 |
7 | 音频数据光端机(区域机) | 凯拓 | KT9301/S | 1 | 台 |
本项目预算41200元,投标总价不可超过预算限额,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货物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图文软件 | 1、品牌:江森;2、参数型号:N-NCS/V4一套,含软件及授权加密狗。 |
2 | 消防报警主机网卡 | 1、品牌:江森;2、型号:NIC-EC |
3 | 光纤转换器 | 1、品牌:炽晟;2、型号:ECS6101CP-SC-A/B;3、具体参数:单模单纤SC接头、RS232/485/422接口可选、挂壁式或导轨安装、DC9-48V供电 |
4 | 光纤型消防电话主机(总机) | 1、品牌:凯拓;2、型号:DH9361/Z;3、具体参数:二总线,99 门,光纤互联型,二总线制,主机和分机可互相呼叫,通话内容自动录音,录音时间:大于120 分钟,24V直流供电,2U盘装 |
5 | 音频数据光端机 (总机 ) | 1、品牌:凯拓,2、型号:KT9301/M;3、具体参数:可带1 台区域端,DC24V,光接口: FC插拔式,传输距离: ≥25km,1U 盘装 |
6 | 光纤型消防电话主机(区域机) | 1、品牌为凯拓,2、型号:DH9361/F;3、具体参数:二总线,99 门,光纤互联型,二总线制,主机和分机可互相呼叫,通话内容自动录音,录音时间:大于120 分钟。24V直流供电,2U盘装 |
7 | 音频数据光端机(区域机) | 1、品牌为凯拓,2、型号:KT9301/S,3、具体参数:DC24V,光接口:FC 插拔式,传输距离:≥25km,1U盘装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一)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设备到场后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系统联调。
交货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41200 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10天后正常运行,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100%的款项支付。
(四)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运往设备安装场所,不论设备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五)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
1.中标供应商应当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3.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用户方接受:(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必须符合有关国标的规定。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验收必须合格。(5)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4.设备安装及调试要求:中标商需负责上述软硬件设备及安装调试服务,确保二期中控室能接收一期三台江森主机的火警故障启动反馈信号,能接收到一期三江消防主机的火警故障信号;二期中控室能启动一期的防排烟风机(送风阀、排烟阀)、声光及应急广播,消防水泵、电梯迫降。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应急响应时间:接到报修通知后,15分钟内 响应;如需现场处理,2小时内 抵达现场。
故障修复:一般故障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或备用机。
2.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在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为此设备应以优惠价格终生提供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配件和维护并能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以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限)。
(七)备件备品要求:
1.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
2.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需承诺在质保期后仍能提供至少5年的备品备件供应服务,应按其在深圳地区同类产品的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八)违约责任:
(1)工期延误违约: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或完成安装调试,每逾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 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10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质量违约:
若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品牌、型号、参数造假),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无偿更换符合要求的设备,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
若因设备质量或安装问题导致消防系统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 培训要求
培训要求:商家提供免费培训
(1)培训对象: 二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2)培训内容:
1)新增消防报警主机网卡及图文软件的操作使用。
2)一期的三江、江森消防系统接入二期消控室后,三江、江森系统操作培训工作。
3)异常情况(如通讯中断、信号丢失)的应急处置方法。
4)消防电话系统的操作及维护。
(3)培训形式: 现场实操演示,直至操作人员完全掌握为止,并提供中文操作手册。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5、供应商简介及联系方式(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格式自拟)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9办公室
联系人:向老师 0755-81206234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6年6月11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2、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0755-812062234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
附件: 公开竞价附件 _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