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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臂筒式血压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8-18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臂筒式血压计设备采购项目,采用院内公开招标的方式,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臂筒式血压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21SBK071

采购人及地址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最终中标人为1家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定标办法

根据综合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招标控制价

小于等于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元)

供应商资格

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原件备查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无需提供以上资质,但需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证明等)。②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原件备查;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无需提供以上资质,但需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证明等)。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无需提供以上资质,但需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证明等)。(注意:开标时文件均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要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所投产品授权书或代理证

(5)中标人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官网或政府专门权威网站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资料清单(含无违法或无违规记录的审批许可信息、法院被执行信息及警示信息,如前述三种信息在网站无法查询可不提供)。国家信用查询网站有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深 圳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查 询 网 站 有 深 圳 市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网 (zfcg.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 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7)如若所投产品属于消毒卫生类产品,需按要求提供《消毒生产许可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送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10%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日期:20210818日至 2021 年0827

报名方式: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sqysbkcg@163.com), 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人指定邮箱。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现场答疑会

不组织。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以下文件均须盖公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原件备查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无需提供以上资质,但需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证明等)。②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原件备查;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无需提供以上资质,但需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证明等)。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 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无需提供以上资质,但需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证明等)。(注意:开标时文件均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要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所投产品授权书或代理证

(5)中标人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官网或政府专门权威网站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资料清单(含无违法或无违规记录的审批许可信息、法院被执行信息及警示信息,如前述三种信息在网站无法查询可不提供)。国家信用查询网站有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深 圳 市 政 府 采 购 信 用 查 询 网 站 有 深 圳 市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网 (zfcg.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 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7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需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8)如若所投产品属于消毒卫生类产品,需按要求提供《消毒生产许可证》

 

注意:

(1)邮件主题需填写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全称(如:项目名称+公司全称);且所有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版。

(2)※如若出现以下情况将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出现缺漏或不符合要求;文件含报价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18309:30-10: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102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正副本

投标文件一式陆份(1 份正本、5 份副本),应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采用 A4 纸印刷,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正、副本内容应保持一致,如发生不一致,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开标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183010:00(北京时间)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2会议室

采购方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755-81206090

公示官网网址

www.sysush.com

其他事项

1. 在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我院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或组织重新招标。 在此情况下,我院和中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 各供应商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实,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其领取标书或取消投标资格;

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授权书等证明文件必须具备相同投标人单位名称。

4.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将项目内容进行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5. 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开标,应于开标前至少一个工作日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未提供的,将有可能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按规定禁止其参与我院的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设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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