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七院二期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设计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中山七院二期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25ZZB113)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 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一、项目基本信息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1 | 二期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设计项目 | 1 | 项 | 90000 |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上表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需求名称 | 序号 | 需求描述 |
总体要求: | ||
服务内容 | 1.1 | 完成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二期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设计工作,设计方案应统筹考虑 700 MHz、2.6 GHz、3.5 GHz的多频协同,按照中国移动独立一套系统、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合用一套系统建设。相关设计成果需满足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深圳市通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深圳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通建〔2023〕72号)、《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落实5G通信配套设施及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的通知》(深通建〔2023〕7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
1.2 |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通过深圳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审图流程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分布系统设计、室分机房设计、楼内光缆设计、防雷接地系统设计、弱电间设计、末端设备配电设计、安装大样图设计等。 | |
交付内容 | 1.3 | 本项目交付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预算书、工程量清单等。 |
技术服务需求: | ||
覆盖指标、多网融合、网络性能等功能需求 | 2.1 | 在进行移动通信建设规划设计时,室分系统覆盖指标最低要求应满足《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深圳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通建〔2023〕72号)、《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落实5G通信配套设施及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的通知》(深通建〔2023〕73号)文件要求。 |
2.2 | 室分系统覆盖指标应根据建筑物内部不同的功能区、不同的用户需求等进行差异化的设计。 | |
2.3 | 室内覆盖的建设要统筹考虑移动、联通、电信、广电运营商融合的目标,考虑多网引入等因素对分布结构的影响。 | |
2.4 | 电磁辐射必须满足《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及其他国家和通信行业相关标准。 | |
2.5 | 配电机房、水泵房等有无线抄表需求的特殊区域需要单独全向天线进行覆盖。 | |
2.6 | 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应综合考虑项目现有的信号塔覆盖情况分析合理设计、结合业务需求、网络性能、改造难度、投资成本等因素,体现的性能特点并保证网络质量,且不影响现网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 |
2.7 | 室分系统覆盖指标最低要求应满足《深通建〔2023〕72号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深圳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
技术配合及现场服务 | 2.8 | 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时配合处理现场相关设计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与土建、装修、弱电、消防、暖通等专业充分沟通协调,避免冲突,及时向各专业提资。 |
2.9 | 配合与设计相关的施工、现场服务、验收工作 |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4、投标人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2)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需求名称 | 序号 | 需求描述 |
服务时间 | 1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完成并提交二期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成果;项目验收移交后,中标人至少提供1年针对该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 |
关于验收 | 2 | 1、中标人需全力配合采购人完成二期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2、验收依据为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二期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项目签订的施工合同,以及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3、验收文件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签字确认,方为有效文件。 |
违约责任 | 3 | 1. 中标人提交的设计文件未满足本协议的规定时间或采购人要求的调整时间节点,每超期一天,采购人将按200元/日罚扣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扣除总数不超过对应项目设计费总额的20%,从设计费中扣除。 2.中标人提交的设计文件未按要求达到精度、深度,中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外,并按每次人民币500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扣除总数不超过对应项目设计费总额的20%,从设计费中扣除。 3.中标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设计偏差、错误、矛盾或漏项,致使项目施工工期延长或建设成本费用变更或出现事故的,中标人除负责进行满足要求的设计修正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按照对应项目设计费总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中标人责任大小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采购人有权予以追偿,中标人应承担的损失赔偿金额不以合同总价款为限,从设计费中扣除,设计费无法覆盖的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出具限额设计的设计文件经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预算,偏离采购人的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无偿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正,并承担相应的预算编制费用。 5.在本合同履约期间,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设计主办人,则扣罚违约金1000元/次。 6.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违法分包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该项目全部费用,因违法分包导致交付质量不合格而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全部损失,包括返工费用、拆除重建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 7.中标人因上述情形扣除违约金的,采购人有权直接在未结算款项中扣除;因双方对是否构成违约存在争议导致采购人未予结算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中标人存有被有关部门予以政府采购方面行政处罚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中标人应偿付采购人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偿。 |
付款方式 | 4 | 1、中标人提交的二期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符合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2、中标人完成并提交二期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项目最终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深圳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评审,拿到深圳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协商意见书且采购人确认后,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符合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70%; 3、二期网络工程升格订制服务(工程)项目竣工且完成一切有关验收工作后,采购人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通过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符合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
团队人员素质要求 | 5 |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并至少有1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5、供应商简介及联系方式(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0755-81206231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5年10月31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5-8120623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