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采购 2023年全院箱装水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知名品牌公司(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货物清单(★实质性条款,不可负偏离,否则废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箱装水 | 按照实际下单数量 |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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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合计:贰万贰仟零伍拾元整 | 22050元 |
二、技术需求(★不可负偏离条款,否则废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技术条款 | 备注 |
1 | 箱装水 | 品牌:怡宝、景田、益力、屈臣氏、娃哈哈、农夫山泉 规格:24瓶/箱;330ml-400ml/瓶 最高限制单价:24.5元/箱 数量:按照实际下单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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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投标人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不可负偏离条款,否则废标)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实际需要下单,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下单后2个日历日内完成配送至指定地点,并派专人逐一送到指定科室。
交货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院区指定地点及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校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050元,即支付上限金额为人民币22050元,最高限制单价:24.5元/箱,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货物费、包装运输费、保管费、保修费、税金、保险费、风险费用,误工费、一切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付款方式:付款周期为按月度付款。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供费用产生的齐全发票资料及月度送水统计表至采购人,由采购人凭发票办理付款。
(四)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运往交货地点,不论货物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五)质量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配送的箱装水剩余的质保期必须为产品质保期的一半以上,且配送的箱装水需保证来源于正规、有资质认证及厂商授权的渠道,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六)验收方式:
1. 中标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品牌规格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采购人接受:(1)货物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须符合有关国标或行标或具有有关质监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具备生产许可标志并通过相关检测监测部门备案。(3)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3.在货物到货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依据合同进行验收。
(七)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产品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中标供应商完成供货并由采购人书面确认货物合格开始计算。
2.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免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办理退货时间不得超过【1】天。
(八)违约责任:
1.因中标供应商货物质量不合格、生产力不足等原因导致交货期超出约定日期的,根据超出时间采购人有权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1%/天在货款中扣除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为全新正品、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逾期累计十天的,按违约处理,中标供应商需另赔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九)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4、报价表(见附件一)附件一_9.docx
5、公司简介及联系方式
6、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见附件二)附件二_8.docx
7、商务需求响应偏离表(见附件三)附件三_8.docx
8、其他(如有)
9、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承诺函(格式不限)。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701。
联系人:姚老师 0755-81206231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3年4月17日9:00,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704会议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中心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