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七院门诊候诊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ZHW0192)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4年3月21日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一、货物清单(★实质性条款,不可负偏离,否则废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1 | 候诊椅 | 26 | 张 | 28600 |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货物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不可负偏离条款,否则废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候诊椅 | 1.1常规三人位1660mm*680mm*835mm |
1.2 扶手、脚:扶手脚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冲压、焊接成型,打磨抛光,除油除锈后表面静电喷粉处理。 | ||
1.3 座背板: 座背椅板为PU材质,一体模具成型 | ||
1.4 承重支架: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冲压、焊接成型,打磨抛光,除油除锈后表面静电喷粉处理 | ||
1.5 横梁:承重梁采用高强度钢管钻孔加工成型,除油除锈后表面静电喷粉处理。 | ||
1.6 椅坐椅面为蓝色或绿色或灰色,下单后与需与需求科室确认色板 | ||
1.7参考图片: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不可负偏离条款,否则废标)
(一)交货期:下单后20个日历日内交付并安装(包括与使用科室确认颜色的时间)。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完成安装调试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86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费(含主件和附件) 、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装卸费、保险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切可预估以及不可预估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付款方式:货物交付、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开具合规的发票后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100%的货款。家具尺寸为可变更项,若尺寸在10%以内浮动,结算金额不受尺寸(10%以内浮动)变动影响。
(四)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运往交货地点,不论货物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五)安装及验收要求:
(1)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中标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等并负担一切费用。
(2)验收要求:
1)中标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采购人接受:①货物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②须符合有关国标或行标或具有有关质监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具备生产许可标志并通过相关检测监测部门备案。③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3)在交货期规定时限内将全新、质量合格、品牌规格无误的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需求科室及采购人一齐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六)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两年及以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引起损害,乙方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外,供应商仍需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售后技术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接受采购人的电话技术咨询,如故障不能排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待产品运行正常后撤离现场。
(七)违约责任:
若中标供应商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招投标文件的需求,或超出答复时间仍不履行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承担总价款30%违约赔偿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废除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若中标供应商违约赔偿款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补足损失。
(八)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无须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与社保证明(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未缴交社保的说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附件一)
5、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二)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三)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在文件袋表面需标注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等信息,然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109。
联系人:姚老师 0755-81207361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4年3月25日10:00,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107会议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0755-81207361
附件一:报价表
附件二: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
附件三: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中心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