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批准,【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编号: 2020YB0002
2. 招标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 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4. 预算金额:250000元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总所或者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所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律师事务所需通过年检。
3)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 警示条款:采购人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7. 投标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日期: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22日
时间: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605办公室
注: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需携带以下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以下文件均须盖公章)
(1)投标律师事务所合法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正、副本),原件备查;总所或者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所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标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官网或政府专门权威网站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资料清单(含无违法或无违规记录的审批许可信息、法院被执行信息及警示信息,如前述三种信息在网站无法查询可不提供)。国家信用查询网站有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深圳市政府采购信用查询网站有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
(5)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保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行政楼102会议室】;逾期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0年【5】月【22】日上午10:30 (北京时间),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公开开标。开标室:【102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文件直接送至开标地点)。
10. 招标机构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联系人:方舟 电话:1314310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