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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2024年特种气体采购项目报价信息调研公告

2023-10-12

为了增进医院对特种气体市场价格情况的了解,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知名品牌公司按医院特种气体需求清单提供报价信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2024年特种气体采购项目

二、参与调研人资质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采购汇总清单

特种气体采购需求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1

液氧

包装容器为低温储罐,纯度/压力,大于或等于99.6%

公斤

2

液氮

包装容器为生物容器,纯度/压力,大于或等于99.999%

3

高纯二氧化碳
99.999%浓度)

包装容器为40L钢瓶,纯度/压力,大于或等于99.999%

4

二氧化碳
99.95%浓度)

包装容器为40L钢瓶,纯度/压力,大于或等于99.95%

5

二氧化碳
99%浓度)

包装容器为40L钢瓶,纯度/压力,大于或等于99%

6

医用氧气2-10L

包装容器为2-10L钢瓶,纯度/压力,大于或等于99.5%

7

医用氧气40L

包装容器为40L钢瓶,纯度/压力,大于或等于99.5%

8

高纯氩气4L

包装容器为4L钢瓶,纯度/压力,大于或等于99.999%

9

高纯氩气40L

包装容器为40L钢瓶,纯度/压力,大于或等于99.999%

10

高纯氦气

包装容器为1升气瓶,纯度/压力,大于或等于99.999%

11

高纯氮气

包装容器为40L钢瓶,纯度/压力,大于或等于99.999%

12

压缩空气

包装容器为40L钢瓶,纯度/压力,大于或等于99.999%

13

一氧化氮标准气8L

一氧化氮标准值(mol/mol)为800ppm,氮气标准值(mol/mol)为Bal,经检验均匀性和稳定性良好

14

8L标准气

包装容器为8L钢瓶,4.999%二氧化碳+16.01%氧气+氮气平衡气,压力9.8MPa

15

40L标准气

包装容器为40L钢瓶,CO-0.3%CH4-0.3%C2H2-0.3%O2-21%N2 BAL 10Mpa

16

混合气体

包装容器为40L钢瓶,O2-5%CO2-10%N2-85%

17

混合气体

包装容器为40L钢瓶,H2-5%CO2-5%N2-90%

18

普通气瓶租金

按每月每个计算

/

19

组合阀气瓶租金

一体式组合阀,每个阀门附加简易使用操作说明卡片(可悬挂在气瓶上)

/

20

气瓶推车10L

304不锈钢材质,配优质静电脚轮,推动灵活方便,按每个计算

21

气瓶推车40L

304不锈钢材质,配优质静电脚轮,推动灵活方便,按每个计算

 

备注:可以电邮(zsqyzwk@126.com)索取以上气体预计使用量数据(请附符合相关资质的电子版。如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采购人保留发送使用量清单的权利)。报名供应商如索取使用量清单后不能按时寄递报价资料,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供说明函(格式自定);如未按时提供,根据医院规定,将面临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同时1年内不可参与医院采购项目。

 

四、资料清单、要求及投递方式

1、配套资质文件,盖章版

1)企业营业执照(如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2)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2、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模版见附件1)点击下载

3、若需授权他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模板见附件2)点击下载

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签名需手写)点击下载

5、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犯罪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报价资料(1)特种气体采购报价单1-液氧(见附件4)点击下载(2)特种气体采购报价单2-除液氧外其他气体。(见附件5)点击下载)特种气体采购需求清单1 -液氧(见附件6)(点击下载)和特种气体采购需求清单2-除液氧外其他气体(见附件7)(点击下载)须分开报价盖章。可单独对其中一份需求清单进行报价,也可同时对两份需求清单进行报价。当对采购需求清单2进行报价时,须按我院提供的需求清单顺序进行分项报价,缺项或漏项为不合格文件。

7、服务业绩记录(含近三年20209月至本公告之日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盖单位章)。

8、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最终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同时也有保密义务。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请密封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610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0755-81206195

五、截止时间

递交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即日起至2023101817:30之前。

项目资料应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逾期恕不接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