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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超声探头维修服务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2026-07-21

更换超声探头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6ZZB044)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 2026728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一、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项目预算(元)

1

更换超声探头维修服务项目

更换现有科室故障损坏的阴超探头,RIC5-9-D(实时三维腔内探头)并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1

 

99,700

 

项目预算99,700元,投标总价不可超过预算限额,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货物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序号

招标技术要求

1

更换现有科室故障损坏的阴超探头,RIC5-9-D(实时三维腔内探头),更换的探头必须适配GEVolusonE8超声机,并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2

订合同后需1天内提供备用探头供科室临时使用,并在全新探头到货后更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法人单位或省级分公司或市级分公司(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 ★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序号

商务需求

1

保修期:所更换探头提供6个月免费保修期,免费保修期从医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送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之内到货

3

所更换的探头必须所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原生产厂家所生产的配件。

4

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更换的探头不会对设备质量或图像产生不良影像。

 

5

所更换的探头必须由合法合规渠道进入中国大陆,可接受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检测、不定期抽检等方式验证。如为二手或经非法、非正常渠道来源进入中国大陆,给医院带来其他经济损失(如上级监管单位处罚等),由供应商承担。

 

6

付款条件:所更换的配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供应商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与合同金额等额的正式发票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100%款项。

7

可提供持证工程师上门拆装、整机调试服务

8

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提供维修服务或逾期提供维修配件的,乙方需每日按照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提供相关备件、备品或零配件的,乙方每次需按照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4.乙方有其他违约、不执行、不遵守合同中的条款行为,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30天内仍未采取弥补措施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通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5、供应商简介及联系方式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格式自拟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728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09办公室

联系人:老师   0755-81206234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6729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2、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老师

电话:0755-81206234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6721

 

附件:公开竞价附件_3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