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科研中心办公桌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我院拟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科研中心办公桌,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知名品牌公司(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科研中心办公桌采购项目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参考图片 | 产品名称 | 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制作工艺和配置 |
1 | 办公桌 | 1200*600*750 | 张 | 30 | 1.台面基材:采用优质多层夹板,甲醛释放量1.5mg≤L,面贴优质三聚胺防火纸; 2.封边:采用“华立"品牌,厚度不低于2.0mm; 3.封边胶:采用T50优质黄胶,结实稳定. 4.主要连接件:采用DTC或海蒂诗优质五金连接件; 5.金属钢脚:采用一次成型压铸件,部分主要承重铸件厚度在1mm以上,采用“阿克苏”粉末,表面均匀. 6.整体符合国家E1环保标准,甲醛释放量1.5mg≤L。 |
三、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且具有家具生产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需提供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家具经营范围)复印件
4、代理授权书(如非生产厂家直销)
5、报价表
6、公司简介及联系方式
7、送货期限及售后服务方案
8、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承诺函(格式不限)。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2日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628号中山七院行政楼107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址:
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行政楼102会议室。
六、成交原则: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七、送货期限及售后服务(※本项全部条款不可负偏离,否则废标。):
送货期限:采购人下单后,中标供应商应于15个日历日内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完成。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完成供货的,每逾期1天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为全新正品、整体符合国家E1环保标准。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货物保修期三年免费维护服务,时间自质保期(货物质保期5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结束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接到报修后,中标供应商应于4小时内进行响应并到达现场,并承诺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或解决问题。质保期内维修或更换产品数量(配件按产品计算)达产品总量的 5%,质保期延长 1 年。
保修期后中标企业继续支持维修,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服务、维修、产品及零件等费用。
八、付款方式:
中标公示结果后,中标供应商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于30天内支付货款给中标人。
本项目费用如最终由市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因政府其他部门核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采购人承担相关责任。中标人应按期向采购人提交正规税务发票,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
九、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询价。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老师 联系方式:0755-82106027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