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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尿外科735项目药物临床试验投保-TURBT联合化疗及免疫治疗在多发T1HG及T2期膀胱癌患者保留膀胱治疗中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前瞻性、多中心、双臂、随机对照研究公开竞价公告

2024-09-12

泌尿外科735项目药物临床试验投保-TURBT联合化疗及免疫治疗在多发T1HG及T2期膀胱癌患者保留膀胱治疗中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前瞻性、多中心、双臂、随机对照研究(项目编号:2024ZFW0113)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4919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本项目项目预算为:41,280元。

项目简介:为86例参与该研究的受试者提供为期2年的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

 一、★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项目预算金额(元)

1

泌尿外科735项目药物临床试验投保-TURBT联合化疗及免疫治疗在多发T1HG及T2期膀胱癌患者保留膀胱治疗中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前瞻性、多中心、双臂、随机对照研究

泌尿外科735项目药物临床试验投保-TURBT联合化疗及免疫治疗在多发T1HGT2期膀胱癌患者保留膀胱治疗中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前瞻性、多中心、双臂、随机对照研究

1

41,280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1.项目名称:TURBT联合化疗及免疫治疗在多发T1HG及T2期膀胱癌患者保留膀胱治疗中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前瞻性、多中心、双臂、随机对照研究,受试者例数为86例,保险期限为2年

2.保险名称: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

3、投保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4、被保险人受试者

参与TURBT联合化疗及免疫治疗在多发T1HG及T2期膀胱癌患者保留膀胱治疗中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前瞻性、多中心、双臂、随机对照研究”项目受试者

5、保险对象

参与TURBT联合化疗及免疫治疗在多发T1HG及T2期膀胱癌患者保留膀胱治疗中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前瞻性、多中心、双臂、随机对照研究”项目受试者

6、保单承保方式

在保险期间或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受试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从事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药物临床试验活动中,因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验药物或试验相关产品,导致试验发生严重不良事件,造成受试者人身伤亡,由受试者及其索赔权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定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受试者)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7.赔偿限额

对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其中对每位受害者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人赔偿限额;对每次事故承担的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10%,对每人承担的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在每人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每人赔偿限额的 10%,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或根据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后进行赔偿;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赔偿限额。

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

8、免赔额

1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法人单位或省级分公司或市级分公司(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服务期限:药物临床试验责任险服务期限为2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相关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款。保险生效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违约条款:若中标人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或招投标文件的需求,或超出答复时间仍不履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承担合同或投标总价款30%违约赔偿责任,若有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若中标人违约赔偿款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补足损失。

)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无须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证明(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未缴交社保的说明)

3、投标人必须是法人单位或省级分公司或市级分公司(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价表附件一

5、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二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三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

9、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919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老师   0755-81206231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4920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老师

电话:0755-8120623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中心

2024912

附件一_59.docx

附件二、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_15.docx

附件三、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_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