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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图形工作站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2026-10-08

中山七院图形工作站项目(项目编号:2026ZZB074)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一、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

1

图形工作站

1

台

156000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项目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1

图形工作站

1、Intel Xeon Gold 6430 第4代至强 32核64线程 基础2.1GHz/睿频3.4GHz 60MB L3缓存 270W LGA4677 Intel7工艺

2、128G DDR5 RDIMM ECC 4800MHz 服务器级纠错内存

3、2T SSD M.2 NVMe PCIe4.0 固态硬盘 读速7000MB/s+

4、4T SATA 7.2K企业级机械硬盘

5、NVIDIA RTX PRO 5000 72GB GDDR7 Blackwell架构 14080 CUDA核心 440 Tensor核心 110 RT核心 72GB GDDR7 ECC显存 1344GB/s带宽 300W PCIe5.0 4×DP2.1 全高全长双槽

6、1850W 80PLUS 冗余电源 高效稳定

  1. 配置清单

序号

货物

数量

1

联想ThinkStation PX 塔式图形工作站:双路CPU 支持4张双宽显卡 Intel C741芯片组

1

2

32G DDR5 RDIMM ECC 4800MHz

4

3

2T SSD M.2 NVMe PCIe4.0 固态硬盘

1

4

数据盘:4T SATA 7.2K企业级机械硬盘

1

5

显卡:NVIDIA RTX PRO 5000 72GB GDDR7 Blackwell

1

6

1850W 80PLUS冗余电源

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1

1.1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含零部件)为原装/全新产品,且质量、规格和技术特征应符合该产品的相关国家标准,达到采购人对产品质量的满意预设。

1.2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

2

2.1合同产品的包装:产品的包装均应符合产品特性,具有相应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合理尽责措施。凡由于包装问题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2合同产品的交货: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将产品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承诺,产品及相应配套产品应当一同交付,相应配套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

2.3合同产品的安装:投标人应在到货后【7】天内完成合同项下产品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4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关于验收的要求,如提供产品送货清单、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和技术文件,参与验收。

3

培训:投标人应依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4

4.1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质量保证期为【3】年,自投标人完成安装并由采购人书面确认货物验收合格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投标人免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时间不得超过【10】天。

4.2因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难以界定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双方均有权请求广东省或深圳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经鉴定产品符合合同要求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3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亦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因此引发的知识产权问题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4因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引发的人身伤害等问题,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5保修期内,供应商接到维修通知,应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货物在检修48小时后故障仍无法排除,在最短72小时内更换零配件,修复故障货物。 若72小时内未完成修复的,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备用机,且货物的保修期以延期修复天数的双倍计算延长保修期。(即每延期修复1天,保修期延长2天。)

5

付款方式:到货使用无异常,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

6

报价包含设备的设计、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装卸、报装、安装调试、培训等与采购设备及服务相关的所有含税费用。

7

7.1投标人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投标人向采购人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7.2投标人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的,投标人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算;如逾期超过30天,采购人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逾期给采购人带来的相应损失,采购人有权追偿。

7.3投标人未按中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修理、换货、退货的,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按对应货物的购买价值同等金额为标准收取违约金。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无须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与社保证明(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未缴交社保的说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表

5、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0755-81206231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6年10月16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5-8120623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6年10月8日

 

 

 

附件:公开竞价附件 _1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