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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七院更换质控硬件(锗- 68桶源)服务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2026-08-19

中山七院更换质控硬件(锗- 68桶源)服务项目

公开竞价公告

中山七院更换质控硬件(锗- 68桶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6ZZB059)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及附件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6年827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一、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

1

中山七院更换质控硬件(锗- 68桶源)服务项目

1

100000

注:以上请各投标人按项目清单报价,并统计出合计总价(少报、多报或未按顺序报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技术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1

中山七院更换质控硬件(锗- 68桶源)服务项目

1.1适用机型:与医院现有 PET/CT(GE Discovery 710 Clarity)设备完全兼容;

1.2,核素名称:Ge-68;

1.3校正源类别:V类;

1.4出厂活度:出厂活度:5.5E+7Bq,(校正源出厂时,以供应商提供的放射源证书载明的出厂活度实测值为准;供应商须随货提供放射源证书,证书须载明出厂活度实测值、测量日期、测量方法及不确定度)

1.5核素纯度 ≥99.0%;

1.6基质材料:碳纤维环氧树脂;

1.7符合ISO 2919:2012标准;

1.8投标人负责新源进口、退役废旧放射源合规回收、转运处置及注销备案,且承担全部费用与安全责任;

1.9投标人需提供均匀性测试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投标人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标和分标。

4、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否则,一经查实将有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公开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五、★商务需求(“★”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1

交货期:签订合同60到货

2

保修期18个月,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3

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投标人开具发票后向投标人支付款项

4

验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放射源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双方共同核对放射源编码、活度证书、源类别、标识、运输证明所有资料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一致方可验收

5

培训要求免费提供日常使用及存放等基本培训

6

售后服务要求

6.1保修期内,如果放射源出现质量等问题,免费提供新的放射源

6.2投标人中标后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响应机制、质保承诺与方案等内容描述。

7

放射源完成更换安装后,退役旧放射源处置资料移交院方存档,投标人配合院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信息变更、备案工作,并提供办证所需全部技术资料支撑

8

违约条款

8.1投标人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投标人向采购人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8.2投标人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的,投标人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算;如逾期超过30天,采购人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逾期给采购人带来的相应损失,采购人有权追偿。

8.3投标人未按中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修理、换货、退货的,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按对应货物的购买价值同等金额为标准收取违约金。

1

交货期:签订合同60到货

2

保修期18个月,自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3

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投标人开具发票后向投标人支付款项

4

验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放射源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双方共同核对放射源编码、活度证书、源类别、标识、运输证明所有资料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一致方可验收

5

培训要求免费提供日常使用及存放等基本培训

6

售后服务要求

6.1保修期内,如果放射源出现质量等问题,免费提供新的放射源

6.2投标人中标后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响应机制、质保承诺与方案等内容描述。

7

放射源完成更换安装后,退役旧放射源处置资料移交院方存档,投标人配合院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信息变更、备案工作,并提供办证所需全部技术资料支撑

8

违约条款

8.1投标人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功能、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投标人向采购人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8.2投标人逾期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的,投标人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算;如逾期超过30天,采购人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逾期给采购人带来的相应损失,采购人有权追偿。

8.3投标人未按中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修理、换货、退货的,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按对应货物的购买价值同等金额为标准收取违约金。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无须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与社保证明(注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提供未缴交社保的说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4、报价表(附件一)附件一_81.docx

5、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

6、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二)附件二_78.docx

7、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表(附件三)附件三_76.docx

8、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不围标、不串标。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2717: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0755-81206231

七、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6年828日,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62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行政楼。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55-8120623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6年819